口头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担保合同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52:52 268 人看过

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保证人已经开始履行的,合同成立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

一、口头合同效力是如何判定的

如果满足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那么口头形式合同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口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

二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

三是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

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实,而不是证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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