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致人第三人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44:23 72 人看过

一、物件致人第三人什么责任

1、物件损害责任的承担由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又称物件致害责任,是指管领物件的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致使无间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对物的替代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由谁担责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商场第三人侵权责任是什么
    商场第三人侵权责任是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一、确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的原则内容是什么?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为了消费者的利益而应遵循的法律要求,而任何义务的法律考虑又建立在公共政策、社会经济因素、行为人的预见能力等基础之上,因而法律不可能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者的具体的注意义务一一予以细化。换言之,在制定法之外,经营者仍承担着程度不同、内容各异的保障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非制定法上的合理注意义务。那么在实践中如何确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呢?有两项原则必须遵循:第一,从受害人角度讲,如果其对经营者存在着合理的具体的依赖,则该依赖内容即可能成为经营者的
    2023-04-04
    438人看过
  • 输血致第三人感染病毒的责任
    输血致第三人感染病毒不是产品侵权被告某医院在原告贾某住院期间为其输血。被告使用的血液中携带艾滋病病毒,致使原告贾某感染艾滋病。原告在出院后、发现被艾滋病病毒感染之前,与其妻子修某(本案第二原告)同居,致使修某也感染艾滋病病毒。于是,贾某和修某共同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输血致第三人感染艾滋病,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是否应当支持,没有明确的理论主张,也缺少实际的经验。为此,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提出血液是产品,借鉴产品侵权责任理论作为输血致第三人感染艾滋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较为准确。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认为输血致第三人感染病毒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另寻出路。一、血液不是产品产品侵权说认为血液是产品,血液中心是产品的生产者,医院是产品的销售者,为患者输血使其感染病毒的,医院和(或)血液中心应付民事责任。此观点认为血液是产品的理由是:(1)从人体内抽出,用于临床的血液,经历了一个被加工
    2023-06-05
    96人看过
  • 两人打架导致第三人意外受伤责任怎么判
    1、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不是打架的两个人造成的,是第三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可以由打架的两个人适当补偿,第三人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2、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是打架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由这个人赔偿,另一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4
    401人看过
  • 是否第三人需要承担案件责任
    案件第三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可以判决由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或者被告。遗产继承案件第三人是什么意思?民事案件诉讼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理论上,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称为本诉;第三人参加的诉讼,称为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就形成了本诉与参加诉讼的合并审理,可以使人民法院彻底解决当内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人民法院对同一事件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第三人参加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能够节省时间和费用,简化诉讼程序。具体到遗产继承诉讼中,就是
    2023-07-08
    193人看过
  • 合同无效致第三人损失连带责任原因是什么
    合同无效时致第三人损失的连带责任主要是因为合同的无效是双方当事人对第三方造成的,所以需要根据自己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合同当事人并非恶意串通而损害第三人利益,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因为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责任,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合同无效赔偿损失注意事项1、正确界定损失与缔约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是使人对某种损害结果或不法事态负民事责任的条件。自古以来法律演进所形成的一个普遍观念是: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一个人对不是他造成的损害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本质上乃是客观地、公正地确定责任归属的问题,以避免滥施惩戒和转移责任。运用因果关系理论,当事人一方超出合同约定履行的部分所造成的损失与无效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如果不具
    2023-05-30
    3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应由直接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不承担责任;第二种,认为应由雇主和侵权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种,认为雇员既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也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享有选择请求权;第四种,认为对于工伤事故,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不承担责任,但侵权损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其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予以补足,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应计算在扣减范围内,其责任性质是一种补充责任。因未考虑雇佣关系的特点显然不正确,第二种观点忽视了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两者在债务发生的原因、主观目的、法律效力、法律要求和债务人的责任分担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不能混淆。由于雇主对雇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安全保障义务基本原理,对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责任,应按补充责任处理较为妥当。但笔者不同意补充标准以工伤保险赔偿为标准,因为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
    2023-04-17
    104人看过
  • 第三方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呢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还承担责任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三、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要担责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
    2023-02-08
    276人看过
  • 借贷合同中第三人的责任是什么?
    合同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地位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一是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二是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三是合同权利义务转移时的第三人。最新的中国银行借贷合同通用模板<p>借款人:________</p><p>贷款人:________</p><p>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p><p>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p><p>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p><p>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
    2023-07-22
    238人看过
  • 提供劳务者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由什么人担责?
    一、提供劳务者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由什么人担责?1、提供劳务者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竞合可能由雇主、也可能由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担责。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侵权责任承担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
    2024-02-12
    403人看过
  • 法庭上第三人有责任吗
    可以产生责任,要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可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因,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权利性的利害关系,即,正在进行的诉讼可能影响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的实现;二是义务性利害关系,即正在进行的诉讼可能使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因此,判定民事主体是否构成诉讼案件的第三人,最关键的是要看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法律关系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原告或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牵连,并且这种牵连是否使其承担实体上的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影响到原告和被
    2023-06-14
    439人看过
  •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给第三人要什么条件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给第三人,需要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一、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转租吗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转租,但需经房东同意。根据中国法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转租前应经房东同意。二、转租房屋材料需要哪些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二)房屋转租合同;(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未经户主同意转租店面违不违约能否要求退房未经户
    2023-03-28
    220人看过
  • 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伤人,可以要求谁担责呢
    一、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伤人,可以要求谁担责呢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损害,被侵权人应当向谁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第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
    2024-01-21
    401人看过
  • 第三人损坏租赁物时责任应由谁承担
    如若第三者对租赁物品实施了毁损行为,承租者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由于承租人在经过出租方批准之后进行的合法转让情况下,其与出租方之间签署的租赁协议依然具备法律效力。而当第三者对租赁财产造成损害之时,作为直接责任人的承租人身负着赔偿相关损失的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7-31
    414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
    2023-04-22
    4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如何的,物件致人损害怎么追究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31
      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自然人或者法人对其管领的物件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中国,物件致人损害,因致害的情形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尽相同,那么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如何的,物件致人损害怎么追究责任?
    • 物件致人损害怎么追究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物件致人损害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此原则,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他有过错并确认他应承担民事责任。 反过来,当受害人请求赔偿时,只需举证证明物件等管理瑕疵造成损害的事实; 以及所有人、管理人对这些物件存在支配关系,无需证明所有人、管理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
    • 什么是物件损害责任致人损害时责任由谁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物件损害责任是指因一些特殊物件,比如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两人打闹致使第三人砸倒第四人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是由谁进行担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4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