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3 15:08:12 281 人看过

一、谁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产品责任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即产品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损害后果:即该产品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3.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4.过错: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无过错责任原则。

此种观点认为不论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多数人主张此说。

2.过错责任原则。

理由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中,还不具备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因此,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只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即可免责。

3.过错推定原则。

认为产品责任既非过错责任,亦非无过错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之间的中间责任,即产品缺陷的事实本身,应视为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有过错,即过错推定。

4.二元归责原则。

认为产品责任既适用无过错责任,也适用过错责任,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n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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