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如果被判处缓刑之前没有被羁押,就直接数罪并罚不存在先加或先减的问题,如果在前次判决之前被羁押了,被羁押的时间要在后来被判处的合并执行刑期内予以扣除,实际上应该也就是先并后减了。
缓刑考验期后又犯新罪会怎么处理?
再犯新罪的就要另外判决。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
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缓刑考验:前科犯罪再次犯罪能否再次获得缓刑?
320人看过
-
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缓刑期内犯罪能再适用缓刑吗
12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间再次犯罪能否得到法院缓刑
52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的刑期如何计算,能否再次适用缓刑
355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
212人看过
-
再次犯罪是否一定算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如何判断?
415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如何处理,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该撤销原判,并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原则,与新罪合并处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
-
考验期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是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
-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被宣告缓刑的人在考验期又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
-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再次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6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缓刑适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证实其不能经受缓刑期间的考验,已经从事实上证明了其再犯罪的危险,如果仍对其适用缓刑,则明显有“纵容犯罪”之嫌,且其所居住的社区群众亦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对又犯新罪的缓刑罪犯适用缓刑,直接违反了刑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
-
考验期内又犯了罪,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构成累犯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我国刑法总则中刑罚的具体运用包括量刑、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因此,把刑罚的具体运用等同于刑罚的执行与法律规定不符。刑罚的执行只能是刑罚的实际执行,既然刑罚被缓期执行,则意味着刑罚没有被执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接受考察,并不能说是在接受刑罚处罚,执行刑罚对缓刑犯来说仅是一种未来的可能。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