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有哪些认定和声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9:25:34 349 人看过

关于征地补偿协议发生的争议与纠纷一般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征地补偿协议书范文通用版

<p>甲方:______土地管理局</p>

<p>乙方:______村委会</p>

<p> </p>

<p>因建设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______土地管理局决定征用______村集体所有土地______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与村委会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p>

<p>1.被征用土地的方位: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面积约______亩(以实测结果为准)。</p>

<p>2.土地补偿单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亩。</p>

<p>3.地上的种植物按庄稼______元/亩,果树______元/棵作价补偿。</p>

<p>4.以上两项由双方派人联合组成测量组进行实地测量统计,根据实际测量统计结果计算总价款。</p>

<p>5.补偿款计算出来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一个月内分发给村民。</p>

<p>6.乙方应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协议签订后两月内将该土地上之所有的集体、私人财物清理干净,将土地交与甲方处理。</p>

<p>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p>

<p> </p>

<p>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p>

<p>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p>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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