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6:52:02 334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除以下范围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其他范围的人员是可以担任见证人的。

1、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3、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

一、被害人能作为证人吗

被害人是不能作为证人的,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并且知悉案情的人,被害人在案件中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二、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证人条件有: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三、刑事诉讼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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