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样板间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30:27 316 人看过

一、商品房样板间法律依据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五条【凭样品买卖合同】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六百三十六条【凭样品买卖合同的隐蔽瑕疵处理】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样板房的法律性质为样品,样板房所展示的装修标准具体而确定,应属要约的一部分。

因此,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附件中无特别条款对样板房的性质做特殊约定,开发商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二、样板房与待售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商品房是用来出售给客户的,而样品房是只提供客户参观的,不出售的。

2、组成方式不同

商品房是由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等组成的,而样品房采取临时建筑和其它用房方式组成来实施的。

3、目的不同

商品房是以出售出去为目的,而样板房是以展示促销为目的。

三、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贩卖毒品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一、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2023-03-07
    392人看过
  • 收缴物品的法律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探讨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在处置治安案过程中所检举揭发的各类违法毒品、违规淫秽物品、赌博器具及赌博资金、非法吸食甚至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个人所有工具,均应依法予以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2024-04-24
    252人看过
  • 新房窗户偏低样板间能否作为维权依据
    谢正军/图◆提问◆谢女士购买了北京市亦庄某楼盘二期的一套下沉式别墅。交房时,谢女士发现新房窗户的位置与一期样板间窗户的位置差别较大。新房窗户均设计成了紧挨地面,窗户上方的墙壁高近1米,与正常房屋相比,由于窗户位置偏低,让人感到不适。而一期样板间房屋的窗户属于常规设计,窗户位置较高。谢女士认为,由于开发商私改设计或设计失误,导致新房的窗户偏低,不仅开窗时要低头,也影响屋内采光。谢女士想问,窗户位置与样板间差别较大,她能否要求开发商对窗户进行改造?◆回答◆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虽然样板间的具体内容没写进合同条款,但购房者是基于对样板间的判断才决定购买此房屋的,样板间的效果直接影响到了购房者的购房意愿。如果开发商最终提供的房屋与样板间相差较大的话,则开发商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理应对购房者进行一定的补偿。如果建筑设计能够进行改造,开发商应当予以改造。
    2023-06-07
    317人看过
  • 开发商退房政策的法律依据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1、无证售房;2、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情况;3、开发商延期交房,合理期限后仍不能交房;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5、商品房质量问题;6、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7、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什么时候能要求开发商退房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
    2023-07-03
    455人看过
  • 如何认定知名商品,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如何认定知名商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实践中,判定某一具体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根据一定的地域范围如省、地市等特定市场范围内,与该具体商品有销售、购买等交易关系的人以及同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对该具体商品的知悉程度加以认定。在具体操作中,一般应当参酌该具体商品广告量、销售时间、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声誉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二、认定知名商品需要哪些材料?1、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特有(独创)证明;2、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最早、连续使
    2023-06-19
    172人看过
  • 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和依据
    本文介绍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看清交房标准,收房不费劲。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
    2023-06-10
    118人看过
  •  放纵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未履行追究职责导致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发生且数额或后果加重、未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情形,都应当予以立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3.未履行追究职责,导致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发生,数额或者后果加重的;4.未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放纵制售假药罪立
    2023-11-14
    16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什么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商品房预售应具备以下条件: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
    2024-05-10
    115人看过
  • 退房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出现上述情况,购房者退房时,应向开发商出具书面通知。因上述1)、2)、3)、4)、5)、6)项原因致购房者退房,即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参阅购房过程中应纳税费章节)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
    2023-04-22
    365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违法所得法律依据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一、生
    2023-03-14
    176人看过
  • 临汾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临汾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临汾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或单位)备齐材料,交临汾市行政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二)受理:对材料不齐的
    2023-05-25
    185人看过
  • 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承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办理步骤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报贷款审批表2、借款人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表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3、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到置业担保公司签订担保
    2023-05-13
    5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税费承担依据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下面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①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注: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②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交易总额的5%。营业税缴纳规定:(1)满两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2)未满两年的住宅,营业税=销售价格x5%。③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土地增值税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x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x40%
    2023-03-24
    108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法律依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2023-06-2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商品房房产证上是什么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9
      需要看商品房的五证: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
    • 法律依据 如何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3
      合同的法定解除,指当法律上的原因出现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法律依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6
      1、开发商申请预售证,应当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管银行名录中选择相应的商业银行,根据预售证申请情况按幢或多幢开设对应的监管账户,与主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预售房屋时,应当将预售款监管规定告诉买房人,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2、未开立监管账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不按监管办法要求开设监管账户,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该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
    • 商品房卖房怎么签合同?有法律依据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需要写明以下条款: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