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反向工程”的合理性及其限制
贺玲
引言
计算机软件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它凝聚了人们潜心钻研与开发的时间和精力。软件的开发研制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大型的软件开发,往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它具有高度的价值含量。一个优秀的软件不仅可以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而且对软件产业的发展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同时,它具有易复制与易改编的缺点,很容易被他人任意的复制盗用、篡改,因此,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途径及力度备受软件界与法学界的关注。然而,为了达到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工程化、产业化、取得效益,我们在强调软件保护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多方利益平衡,以期“双赢”之效果。有条件的将“反向工程”定位为合法,恰能反射出利益平衡原则在软件保护领域的奕奕光辉。
谈及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所不能不提的案例
为了更好的理解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本文将列举两个相关案例以廓清“反向工程”的含义及其与软件侵权的界限。
案例一:**SegaEnterprises,Ltdv.Accolade.Inc案①原告Sega公司是美国一家从事开发与销售电子游戏的公司,该公司开发销售的系统包括一个Genesis控制器和一些匣子。被告Accolade公司是美国一家小型的生产电脑游戏的公司,其部分产品可以在Genesis控制器上运行。Accolade公司为了使其游戏程序与Sega公司的该控制器兼容,于1989年对Sega公司的游戏程序进行了反汇编,同时对Sega公司图像处理程序也进行了反汇编,通过分析了解汇编后的源代码。Accolade借此确保了自己开发和销售的游戏程序能在Sega公司的Genesis控制器上运行。
后Sega公司又为Genesis控制器开发了一个安全系统,企图通过Genesis控制器来限制其他公司生产的游戏程序在该控制器上运行,使非经Sega公司编制的或非经其许可编制的游戏程序不能在Genesis控制器上运行,以达到独占市场的目的。被告为了使自己的游戏软件在未经Sega公司授权的状态下也得以运行,再次对Sega公司的游戏程序进行了反汇编,找到了安全系统的标识代码,然后在Accolade公司的所有游戏程序中均设置了安全系统的标识代码,于是Accolade公司的游戏程序仍然可以在Sega公司的Genesis控制器上运行,并在市场上独立销售自己的产品,与Sega公司的产品和经Sega公司授权的第三方开发商的产品形成竞争。Sega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即向法院起诉,认为Accolade公司对其游戏程序进行“反向工程”过程中进行的反汇编和复制行为构成了对其程序的版权侵害,而被告提出了对原告程序的复制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的抗辩。
-
计算机程序的软件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比较
393人看过
-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专利权?
476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衡平
489人看过
-
盗版软件的安全与软件版权保护
399人看过
-
浅论中国商标法上的利益平衡
278人看过
-
破产法利益制衡机制论
498人看过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
如何保护计算机软件专利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0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在我国,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计算机软件不在法律明文禁止
-
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软件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软件权利许可或转让事宜。这种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
-
专利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0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权限有哪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问题。那么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究竟涵盖了什么内容这也是目前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脑酷商业秘密网认为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可做如下的总结: (一)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字面要素即软件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可作为文字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对于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非文字要素即程序的组
-
新经营计算机软件应如何保护软件专利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在我国,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计算机软件不在法律明文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