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被害人可否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6:11:51 365 人看过

被害人不能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如果被害人对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支持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刑事案件审理流程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公诉案件中,什么是被害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指在相关刑事案件中合法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不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合理的迫害就属于被害人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通过被害人陈诉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害人也是自诉案件中的原告,需要自行提起诉讼。公诉案件不起诉被害人不服怎么办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2023-07-01
    150人看过
  • 人身伤害公诉案件如何提起上诉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法律咨询:您好,我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至我全身多处受伤,左手9级伤偿,现在提起的公诉已经由检察院移至法院有两个星期了。有法律人事能为我解答:法院受理案件后,程序上应该多长时间开庭?律师解答:普通程序一般在送达给被告人起诉书的10日后开庭,没有特殊情况1个半月内结案,如果被告人取保或者有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相关法律知识:以下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刑事公诉案件的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一、人身伤害鉴定等级划分的标准1、人体损伤程度鉴
    2023-03-25
    485人看过
  • 公诉案件可以由被害人自己提起吗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
    2023-05-06
    410人看过
  • 被害人可以进行刑事案件抗诉申诉吗
    可以的,被害人可以对刑事判决部分提起申诉或抗诉。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一、刑事案件中,申诉,抗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必须重审,必须开庭审理。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须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撤消原判决,决定再审,方可开庭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直接驳回申
    2023-03-04
    81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权利的探讨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1、申请回避权,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别的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的公平处理;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规定了受害人的权利;4、举报、控告权;5、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6、对不起诉的决定提出上诉和起诉的权利;7、平等参加审判的权利;8、提交公诉机关抗诉的权利。著作权的权利包含哪些著作权的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一、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二、财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
    2023-07-04
    63人看过
  • 公诉被害人何时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被害人的权利
    公诉被害人自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被害人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的权利、平等参加庭审的权利、申请再审等权利。一、公诉被害人何时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即案件经过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被害人就可以请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也可以为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比如有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就可以为该未成年人请诉讼代理人,有的被害人因伤重等原因,其近亲属也可以为其请诉讼代理人。二、公诉被害人的权利公诉被害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1.申请回避权。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
    2022-06-16
    339人看过
  • 怎么有效区别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与自诉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与自诉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案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三个方面。被害人,通常指公诉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的人。自诉人,是指自诉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一、适用的案件不同:被害人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自诉人则适用于自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二、诉讼权利不同:1.委托代理人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可以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而自诉案件的自
    2024-04-26
    148人看过
  • 公诉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期间,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结合案情实际予以从宽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对不起诉人的申诉如何进行复查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追诉,终结诉讼。刑事诉讼法关于酌定不起诉的规定,体现了刑事追诉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由于酌定不起
    2023-02-26
    326人看过
  •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公诉权吗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公诉权,公诉案件的公诉主体是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
    2023-02-23
    160人看过
  • 进入公诉程序的被害人案件是否已经开庭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一、刑事立案的特征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具有以下特征:(一)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程序法制原则。立案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二)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程序法制原则,公安司法机关
    2023-06-20
    3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上诉会不会对被告人加刑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4-05-08
    259人看过
  • 被害人是否需要出庭参与公诉案?
    一、公诉案件开庭需要被害人到场吗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二、刑事公诉案件开庭后什么时候宣判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刑事公诉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具体的宣判时间,往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调查、掌握到的证据等
    2023-11-29
    192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可以被视为公诉案件?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在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者侵害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与公诉案件不同,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而非直接利害关系。行政公益诉讼不同于公诉案件,它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在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者侵害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属于公诉案件?行政公益诉讼不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案件,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法律尊严,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行政公益诉讼不同于公诉案件
    2023-08-19
    83人看过
  •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共享的诉讼权利有什么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共享的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参加法庭调查权、参加法庭辩论权。一、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刑事诉讼的一审的流程为:1、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对公诉案件的进行审查;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通知被害人、公诉人开庭时间、举行庭前质证;3、法庭审判;4、法庭调查;5、法庭辩论;6、被告人最后陈述;7、评议和宣判。二、民事庭审的程序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下: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四、合议庭评议。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三、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查到法院开庭信息啊?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法院公告栏提
    2023-03-27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被害人是否可以对自诉案件提出上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案件的上诉。如果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
    • 被害人对公诉案件不服能不能上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 2、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3、除了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抗诉之
    • 公诉案件开庭时,被害人是否出庭?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5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选择是否亲自出席庭审现场,或者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表其出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拥有亲临庭审现场的权利,尤其是当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依法请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法律并未强制性地要求被害者必须出席庭审,如果被害者自愿并且认为有必要的话,完全可以选择不出席庭审,而由受托的诉讼代理人代表其参与整个诉讼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
    • 被害人可以申请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刑事案件中一般没有原告一说,刑事案件中一般分为被告人和受害人。本题所说的原告应该是指的是受害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件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在自诉案件中,受害人有上诉权。
    • 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代理人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的代理人是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