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1)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有所变更的,其经营条件没有变化;
(2)经营者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布局流程有所变更的,其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与变更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与变更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材料
A4纸张标准。
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以短信方式通知预受理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以短信方式通知受理不通过;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或太平、禾-云、石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包括实地核查和听证(非必须特殊程序,需要听证的举行听证)。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或太平、禾-云、石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或太平、禾-云、石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包括实地核查和听证(非必须特殊程序,需要听证的举行听证)。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或太平、禾-云、石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楼A区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
第十二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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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及相关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41、咨询后收到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2、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材料完成后,可以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等待许可证批准结果,并配合工商机关进行现场验证。3、自验收之日起20日内凭通知或通知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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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9《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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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法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委托双方应当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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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大全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符合申请条件,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必要资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适应食品经营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我调查、员工健康管理、采购检查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自动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