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个构成犯罪,一个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二)在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时
1.驳回起诉的情形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应予受理的情形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或者,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继续审理的情形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
民间借贷弄成挪用资金
88人看过
-
挪用20万公款判几年,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161人看过
-
股东借资与挪用资金的区别
424人看过
-
民间借贷和向金融机构借款有什么区别
105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
252人看过
-
典当和民间借贷区别
488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两者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上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上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都表现为
-
诈骗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9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
-
借用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区别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1借用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异,这两种合同的法律概念不同,借款的交付时间不同,借款的数额不同,当事人的意思也不同,但出现纠纷之后,都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
挪用公司出资和挪用资金挪逃出资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3本罪与挪用资金罪在犯罪主体、客体及主观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在本质上有区别: (1)在主体方面,本罪主体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广。 (2)在主观方面,二者同为直接故意,但挪用资金罪有非法暂时取得本单位资金使用权的目的,而本罪无此目的。 (3)在客体方面,两罪同样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但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
-
经济纠纷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1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挪用资金罪属于刑事案件,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