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4 06:51:14 288 人看过

一、职务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职务犯罪的认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的,应当认定为职务犯罪。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1.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4.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三、职务犯罪自首的时间怎么认定

自动投案的时间包括四种情形:

1.犯罪事实未被发觉、未被掌握时;

2.犯罪事实已经被发觉掌握,但犯罪分子未被发觉掌握时;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都已被发觉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

4.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都已被发觉掌握,办案机关已经对犯罪分子发布强制措施的命令,但是尚未缉拿归案,犯罪分子在逃亡中。

在上述四种情形期间,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

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已被发觉掌握,犯罪分子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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