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比较常见的装运期的规定方法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8:51:23 410 人看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比较常见的装运期的规定方法有以下两种:

1、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2、明确规定具体的装运期限。

一、无偿公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负责装卸时

,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

,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二、危险品运输车辆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规定有: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配备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

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有哪些种类

有下列种类:

1.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是指承运人和托运人就在一定时间内运输的货物总吨位,使用的船舶、运价、装运条件、起运港和目的港等达成的协议或订立的货运总合同。

2.班轮运输合同,又称件杂货运输合同,往往是承运人接受多个托运人的货物,将属于不同托运人的多批货物装载于同一船舶,按规定的船期,在一定的航线上,以规定的港口顺序运输。

3.航次租船合同,又称航程租船合同或程租合同,即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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