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什么部门负责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42:41 385 人看过

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其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签劳动合同后无故辞退员工的怎么办

无故辞退维权途径

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

二、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该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处理程序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审判。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劳动法》,在第10章《劳动争议》内肯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各项内容,并特别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再通过仲裁、法院审判程序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投诉部门是哪个?
    遇到劳动仲裁不作为的情况,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维权:1、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3、通过信访渠道投诉。4、通过人大投诉。5、集体上访。6、向该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7、该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招投标向哪个部门投诉招投标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投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
    2023-07-19
    264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仲裁委员会的土地裁决?
    土地仲裁归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08-18
    174人看过
  • 合肥市劳动仲裁部门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各一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式三份(每增加一名第三人,增加复印件一份)。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劳动仲裁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
    2023-03-07
    469人看过
  • 一般劳动仲裁是哪些部门?
    一、一般劳动仲裁是哪些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在我们和公司发生纠纷之后可以进行申请的,如果我们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表示不服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的我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的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的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出现了拖欠工资这些情况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
    2023-06-16
    287人看过
  • 劳动仲裁部门怎么上门执行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
    2023-03-14
    372人看过
  • 上海负责劳动仲裁
    在上海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一、建筑工程纠纷可否采用仲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建筑工程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工程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二、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吗1、仲裁裁决一般为为最终裁决根据《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
    2023-03-07
    426人看过
  • 劳动局可管劳动仲裁部门吗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一、哪些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仲裁机关呢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农业局管理。二、工商联证书和人社局证书区别人社部门的证书具有官方权威,全国通用。工商联的证书,无法查证其真实性。人社部门是国家机构,工商联是民间团体。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各级工商联的全国性组织,简称全国工商联。三、工伤纠纷打什么解决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社局的工伤受理窗口。具体到什么部门需要看你们目前
    2023-03-11
    252人看过
  •  劳动仲裁部门联系电话
    针对劳动仲裁的电话咨询事宜,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电话或联系当地114进行电话号码查询。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需要根据争议的具体内容来决定。若需查询有关劳动仲裁的电话咨询事宜,可以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电话,或者联系当地114进行电话号码查询。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 劳 动 保 障 维 权 热 线 电 话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包括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權依法维权。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
    2023-09-05
    40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由劳动局负责吗?
    本文介绍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领导成员。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个三方组成的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其中之一。主任由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包括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由三方组成的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其中的一员。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劳 动 仲 裁 是 劳 动 局 吗 ? 办 公 室 常 设 人 社 局 仲 裁 管 理 股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之一。因此,劳动仲裁并非劳动局,两者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办公室常设人社
    2023-09-09
    43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作负责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有哪些第七十八条【劳动争议处理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
    2023-03-08
    479人看过
  • 北京各区劳动仲裁部门
    北京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6、开庭;7、裁决。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
    2023-03-12
    2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部门营业时段
    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8:30到下午5:3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
    2023-07-05
    116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制定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一、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
    2023-04-11
    477人看过
  •  维权之路: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与作用
    这段内容讲述了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 果 劳 动 仲 裁 委 员 会 无 法 解 决 争 议 , 该 怎 么 办 ?根据我国《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当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解决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解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救济。同时,《劳动仲裁法》规定,如果仲裁庭裁决前款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
    2023-09-08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
    • 劳动仲裁是指什么劳动仲裁,劳动行政部门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6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部门,而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权力。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土地仲裁是哪一个部门负责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9
      1、土地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3、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 劳动仲裁监察部门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
    • 劳动仲裁的上级部门是哪个部门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劳动仲裁的上级部门应是所在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劳动仲裁委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简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