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李敏,男,1971年12月生,壮族,个体工商户,住来宾县林业局宿舍。
委托代理人姜明,信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反诉原告)来宾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黄×久,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谢×亮,男,汉族,来宾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住来宾县人民医院宿舍。
委托代理人为廖×光,新彬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是来宾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红,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文文,男,1958年11月生,汉族,来宾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住本公司宿舍。
华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为委托代理人。原告李敏与被告来宾县人民医院、第三人来宾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于1999年5月27日依法受理,组成合议庭,举行公开审理。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参加了诉讼。案件现已结案。原告诉称,1998年12月30日,经双方充分协商,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大厦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生效后,我按约定向被告支付了5万元合同管理费。双方已办理了原货物交接手续。之后,我按合同增加了投资,对大楼进行了装修,并将“**大楼”更名为“凯迪大楼”。经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然而,这并没有持续多久。因该楼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有关部门责令被告暂停使用该楼。之后,被告通知我,要求我停业。1999年3月10日,我被迫停业。被告将施工质量严重的“*”号楼承包给我,给我造成经济损失44万余元。因其他原因,本人愿意放弃部分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本人经济损失38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答辩反诉称,我公司租用“*”号楼时,该楼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1993年12月工程质量验收时,发现三楼主梁有斜向断裂。不过,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强化。经检查,批准为“观察使用”。1994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出租给了杨×生、陶×飞、柳州分公司和原告等单位和个人。
“**大楼的安全问题”是由租房引起的。理由是原告未经原设计单位和我单位同意,对三楼部分砖砌隔墙进行翻修拆除,改变了该楼的使用功能。
-
租赁纠纷案件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
480人看过
-
万科质量门看房屋质量纠纷
487人看过
-
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出卖人的责任
445人看过
-
法院判决房屋质量纠纷案件怎么找律师
472人看过
-
质量纠纷居房屋买卖纠纷之首
204人看过
-
房屋质量纠纷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440人看过
房屋质量纠纷是指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常见的房屋质量纠纷包括房屋结构、装修工程质量、配套设施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解决房屋质量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有多种,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在遇到房屋质量纠纷时,首先应该保持冷静,明确自己的权利和... 更多>
-
租房纠纷案件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有那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
房屋质量纠纷如何请律师(房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房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1、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
-
房屋质量产品质量纠纷指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违规质量问题,违约质量问题,使用质量问题。(一)违规房屋质量问题违规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这类房屋质量问题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一类质量问题。
-
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出卖人的责任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出卖人的责任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
-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房屋租赁纠纷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房屋案件纠纷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1、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争议房屋的产权证书、房屋来源,如继承、接受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供房屋坐落地点、楼层、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据材料。 4、房屋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共有形成的原因、共有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联络方法等材料。 5、改建、扩建、新建房屋或增添附属物的,应提供有关的报建、审批、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