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召开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15:34 231 人看过

一、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

股东的职责由公司法的相关条文规定,依据《公司法》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1、由股份比例最多的股东召开。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由依照公司章程召开,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由董事会召开。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三、股东大会通知内容怎么写

致:公司股东:_________

我公司定于

日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议题及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

日_________

会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

_________

主持人: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题

特别决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传真:

以下无正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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