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xxx,年龄xx,性别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异议请求:中止依据xxx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书等),对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的执行。
申请理由:贵院在执行xxx与xxx一案中(写明案号),于xxx年xx月xx日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拍卖等),属于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写明申请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事实和理由)。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请贵院裁定中止对xxx财产的执行。
申请人:xxx(签名捺印)
年月日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指南
1、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不少于一式3份的“案外人异议申请书”;
(2)公民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申请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5)提交所提异议针对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足以证明执行措施存在的证据;
(6)提交足以证明申请人享有执行标的所有权或其它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证据。
2、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结案的,不得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
3、案外人应就异议事项先行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不得未经异议程序先行提起民事诉讼。
-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
472人看过
-
刑事财产执行案外人提异议可否听证
107人看过
-
执行未提书面异议,对执行结案对否复议
284人看过
-
何为执行异议案外人
264人看过
-
案外人是否可以在中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异议
10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谁,强制执行异议申请时间
332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如何申请案外人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4项规定,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基于该司法解释,案外人对于股权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仅仅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我们未免疑问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简单、机械、不公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有
-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受理时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8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
案外人申请异议后是否暂缓执行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裁定错误的,认为原判决,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执行:(一)经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二)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的情形。在此期间,暂缓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
案外人执行异义申请执行人还要再申请执行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不需要。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成立的,裁定驳回。即执行程序继续推进。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案外人;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被案外人提出了执行异议,离婚案外人财产执行异议的规定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关于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如何处理的规定。由于执行程序需要贯彻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因此,在对执行异议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上,应坚持较高的、外观化的判断标准。这一判断标准,要高于执行异议之诉中原告能否排除执行的判断标准。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在如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