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用途不符合约定是否诈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8:21:09 259 人看过

借款用途不符合约定一般来讲不属于诈骗贷款用途严格要求了贷款用途的真实性,银行在后期检查中如果发现贷户的贷款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可以认定是挪用贷款资金。银行有权停止该贷户未发放的剩余贷款,并有权利要求贷款提前偿还贷款的全部本息。并且贷款的利率会上浮。而且为了防止贷户挪用贷款,银监会要求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实时划至借款人的交易对象的账户中。贷款用途定义借款人取得贷款,目的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购买材料或者添置必备的设备,或者用于于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等支出,贷款最终将与一定的生产要素相结合。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前,是必须确定贷款的用途,明确用途不是为了唬弄银行、放贷公司的,而是为了让贷款发挥它最大的经济效益,不能让贷款闲置不用。个人贷款用途,一般都是购房、购车、装修房屋、求学、旅游、看病等等。个人贷款用途注意事项:

1、个人贷款要有明确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

2、个人贷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

3、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4、票据贴现借款: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飘扬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现借款额一般是飘扬的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金额,贴现借款的利息即为票据贴现息,由银行办理贴现时先进扣除。

5、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6、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不允许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一、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实践中常遇到的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如下几种:(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
    2023-03-08
    444人看过
  • 借款时是否需约定用途个人借款是否需要明确资金用途
    在书面格式的借款契约中,其内容的涉及范围通常包括了借款类型、所用货币单位及其广泛涵盖的用途场景、借贷金额、适用的利率水平,当然还包括了明确的分期偿还周期以及具体的还款方式。利息是借据本身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借款用途则被视为借据中的核心部分,虽然不被视为必不可少的要素。然而,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方发现借款方未能按照借据中的规定,合法地将借款用于指定的领域,那么出借方可有权暂停发放借款、提前要求偿还所有借款或者选择结束当前的借款协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8-13
    169人看过
  •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能不按用途使用吗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而且对于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对其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08
    271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不允许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06-09
    256人看过
  • 借款人虚构借款用途算诈骗吗
    一、借款人虚构借款用途算诈骗吗?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事实借钱的构成诈骗;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为了借到钱才虚构事实,不会构成诈骗,借款型诈骗的认定标准如下:1、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2、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3、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犯罪嫌疑人满16周,且具
    2024-01-14
    340人看过
  • 借款用途是否需要在个人借款协议中约定?
    个人借款是需要约定用途的。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用途与实际不符属于诈骗吗?看情况,如果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般不会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主要目的是要占有公私财物。《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借款用途虚假算诈骗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款用途虚假算诈骗么借款用途虚假不一定算诈骗。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构借款用途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一般不构成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如何认定诈骗成立认定诈骗成立的条件:1.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诈骗判刑金额标准诈骗判
    2022-09-22
    329人看过
  • 虚构借款用途会不会构成诈骗
    一、虚构借款用途会不会构成诈骗虚构借款用途一般是不构成诈骗的。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构借款用途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一般不构成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骗婚会不会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骗婚罪,如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
    2024-01-22
    152人看过
  • 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吗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
    一、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吗1、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二、借款用于赌博是否应归还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023-04-17
    420人看过
  • 虚构借款用途如何定性为诈骗
    符合主体、客体、主观、客观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21
    90人看过
  • 要约定借钱的用途吗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一、借款合同中主要有哪些条款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借款种类。2、借款币种。3、借款用途。4、借款数额。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自与借款本金的比率6、借款期限。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8、违约责任。二、订立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借款合同具备下列要件的,有效:1、合同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的;2、内容真实合法的;3、具备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规
    2023-03-28
    33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的法律意义
    在申请个人贷款时,明确贷款的用途非常重要。需要了解贷款种类、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目的。贷款人需要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如发现擅自改变贷款目的或虚构贷款用途,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或终止合同。借款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个人贷款时,需要明确贷款的用途,具体内容可参考下述方面:1.贷款种类: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医疗贷款等。2.贷款金额:即贷款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3.贷款期限:指贷款的期限,通常以年为单位。4.利率:贷款的利率是按照一定周期计算的利息率,需要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定价。5.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按月还款等多种还款方式。也就是说,借款目的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要条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2
    2024-01-21
    331人看过
  • 借条没有写借款用途算诈骗吗
    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不算诈骗。只要双方达成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合同就真实有效。借条的基本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一、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好?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需要具备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
    2023-02-08
    448人看过
  • 不按合同约定付全款是否涉嫌诈骗
    一、不按合同约定付全款是否涉嫌诈骗没有按照合同付完全款如果付款方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付不付款都属于诈骗。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有区别吗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是有区别的: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2.犯
    2023-11-0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私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私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私人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
    • 借钱用途是否需要约定 要约定借钱用途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5
      个人借款是需要约定用途的。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 借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符是犯罪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30
      在大多数情况下,贷款用途不当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银行方面对贷款用途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旦在贷款后续审查过程中发现贷款申请人所陈述的贷款用途与实际情况不符,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挪用贷款资金。此时,银行有权提前回收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贷款,通常指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向需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借贷服务,同时也会约定相应的利率和还款期限。贷款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明确了贷款方将
    • 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能否改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当事人需要约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因为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会使当事人共同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借款难以收回。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贷款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订立的,其借款用途还与国家
    • 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借款人能否改变借款的用途?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一)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