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于胎儿的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6:11:47 222 人看过

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应赔偿未来的抚养费。

我国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说,即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胎儿在未出生前尚不具有权利能力。

一、杀死腹中胎儿是否犯故意杀人罪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的,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的,不属于故意杀人,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会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独立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独立呼吸时,才是出生,才算是独立的自然人。

二、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三、未生育的胎儿有遗产继承权

胎儿尚未出生有遗产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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