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怎样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6:17 113 人看过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建设合同纠纷备案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一、合同效力纠纷有什么处理方式?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第一是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
    2023-06-23
    259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结算单效力归谁认定?
    合同纠纷结算单的效力与人民法院认定,合同争议的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购房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都包括哪些(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
    2023-06-28
    89人看过
  • 怎样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1991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书》;1995年10月9日,两部、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工程监理合同文本》;1996年7月25日,两部、局又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1991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书》;1995年10月9日,两部、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工程监理合同文本》;1996年7月25日,两部、局又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1)建设工程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该合同分为合同条款41条、条件41条及使用说明38条。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
    2023-06-09
    103人看过
  • 阴阳合同在建设工程中的法律效力
    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阴阳合同到底有效吗?阴阳合同无效。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
    2023-07-07
    33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处理和责任承担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来源、识别一、风险的来源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二、风险的识别应该看到,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建筑工程风险识
    2023-06-12
    31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建房工程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
    2023-06-17
    167人看过
  • 建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其条款是否有效
    认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后,其条款效力待定,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即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也不影响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一、应该如何理解竣工日期对工期与开工日期的问题,较好理解,但对竣工日期,实务中对此问题却意见不一,常会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与工期是否违约,支付工程款的起算时间,以及工程款计息时间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谓关系甚大。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2023-03-09
    2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效力违约方怎么处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效力违约方怎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效力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三)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
    2023-05-03
    3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的如何确认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如其本身具备施工能力,工程已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的,一般不宜认定合同无效。(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
    2023-06-03
    3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分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资质挂靠合同到期有效吗?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
    2023-03-16
    88人看过
  • 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法》第7条关于建设单位应当于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施工许可证的规定,不属于建筑业管理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施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施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建设部未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作出统一规定,因此许可证的
    2023-06-25
    272人看过
  • 怎样避免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
    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二)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三)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二、怎样避免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一)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都已明确表达,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2、合同价格较高,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
    2023-04-27
    47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023-06-23
    5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2、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标结果,当是招标公告虽然为公开事项,但并非公开的事项就众所周知。因此,公开招标的事项也存在向他人报告投标和订立合同机会的情形,投标人也可以将自己在投标活动中所办理的投标事项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协助进行。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但并非招投标活动有居间行为就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只是招投标活动中的居间事项与其他合同的居间事项有所差别。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合同的效力为由,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予以
    2023-02-27
    45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以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如何审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依据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
    •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是如何认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 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 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 民法老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合同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5
      《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 怎样认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2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1、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