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史男子遭保险公司拒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4 13:47:22 241 人看过

王先生买了一份医疗保险,随后患病住院,出院时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不仅拒绝理赔,还解除了他的保险合同。王先生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江岸法院认定王先生填写电子投保书时隐瞒了病史,驳回了王先生的诉求。

据王先生说,去年1月份,妻子在某保险公司为他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当年10月22日,他突发剧烈头痛到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记录上载明既往有高血压病史。11月9日,王先生出院,出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前交通动脉瘤,共花费医疗费20多万元。

想到买了保险,王先生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几天后,王先生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通知书》。保险公司不但拒绝了王先生的理赔申请,还解除了王先生的保险合同,理由是被保人投保时未书面告知健康情况。王先生随后起诉至江岸法院,要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0万元。法院查明,王先生投保时,在《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告知一栏中,关于既往病史都选择了否。王先生夫妇两人也在有注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合同解除条款说明的《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签字。法院还查明2012年10月,王先生就因病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高血压3级极高危、高心病、心功能三级、2型糖尿病。

但法院认为电子投保书中已就健康事项等情况提出询问,王先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王先生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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