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公示期一般都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8:15:32 54 人看过

征地公告公司公示期是45天。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

股权变更公示期多久

三个月。股权转让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征地公告展示时限
    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公告期限为45天。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拟征地公告后多久征收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拟征地公告作出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7-07
    215人看过
  • 征地公告公示需要几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预征地公告后多久正式征地征地公告下发后最少要半年以上时间才能够征地,征地公告的下发时间应当是在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收到征地文件之日起的十天之内,其主要内容是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的时间、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标准等等,其
    2023-07-07
    489人看过
  • 征地公告一般在哪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公告一般在哪儿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一)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长期投工和投资的补偿
    2021-10-19
    28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完毕多久公示
    土地征收公告至少三十日,需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什么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至少30天,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多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流程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
    2023-03-25
    28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公示多久
    征地补偿标准
    公告期限由公告机关确定,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第49号)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含的内容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口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体(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主体市、县
    2023-03-03
    314人看过
  • 专利申请公示一般多久
    发明专利提出申请后会有2~3个月的公开准备期,公开后就进入实审,如果没有要求提前公开,那在18个月后自动公开。公民在研究发明了专利的成果之后必然会希望法律和国家能够从宏观上保护其所有的权益,但是发明成果如果成功得到了专利的保护也就说明必须要在市场上公开,市场主体可以在有偿支付给所有者相关的费用后就可以合法使用。一、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有哪些发明专利具有以下授予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并记录在申请日之后公开远见卓识;2、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这种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二、食品配方该如何申请专利食品配方专利一
    2023-02-26
    300人看过
  • 征地土地公告是征地启动的预示吗?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2
    427人看过
  • 拆迁公告一般公布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公告一般公布多久关于拆迁公告的公布时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并未直接明确拆迁公告的具体公示期限。1.从条例的相关条文中可以推断,拆迁公告的公布紧随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即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2.公告内容需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以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救济途径。3.拆迁公告的公布时间实际上是与房屋征收决定的作出时间紧密相连的,具体时长则可能因地区、项目等因素而异,但应确保及时、有效地传达给被征收人。二、拆迁公告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拆迁公告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拆迁公告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1.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2.公告内容需明确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3.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
    2024-08-18
    439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拆除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一、2022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有什么规定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如下:1、明确征收范围本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本条列明五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留下一条兜底条款。五种具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实施征收的情形为: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政府组
    2023-03-25
    259人看过
  • 征地启动的预示是征收土地公告吗?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2
    176人看过
  • 征地启动的开始不是征地公告预示?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2
    173人看过
  • 民诉公示催告程序规定的公告期限是多久
    公示催告程序规定的公告期限最少是6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一、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二、公
    2023-02-28
    348人看过
  • 公示催告期多久之后失效?
    公示催告期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失效。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一、公示催告的程序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其程序一般包括:(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况,请求法院为公示催告。(2)法院就申请进行调査,决定是否进行公示催告。申请不成立则裁定驳回。(3)法院进行公示催告。公告应以一定方式进行,一般载明:申请人、申请内容、持有票据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否则权
    2023-06-22
    12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期一般是多久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期限是60天,强制执行之前会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书面送达、邮寄送达、转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适用于联系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地址的情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一、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2023-03-22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公示期多久房屋征收公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征地公告期限是多久, 征地公告时间是多久, 征地公告的时间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公告期限由公告机关确定,一般为45日内,在特定条件下可后延10日(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第45日才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第49号)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
    • 征地补偿公告公示多久后拆迁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
    • 土地征收一般多久出公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1、国有土地征收的公告一个月以上。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 公示催告有效期是多久?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4
      法院一般为缩短结案时间均采取六十日的公告期间。公告期确定为六十天,一旦公告期满,而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往往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而法院会因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持有人只能通过另行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