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揭示医疗事故调解无法受理的几种情形是
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有:
1.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2.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3.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4.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原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原则有:
1.自愿调解。司法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法官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司法调解自愿原则。
2.依法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
3.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做司法调解工作。
三、医疗事故调解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n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揭示招摇撞骗罪的几种情形
282人看过
-
无法达成交通事故调解的几种情况
58人看过
-
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医疗事故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197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
478人看过
-
揭示医疗事故构成的要素
1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医疗事故的调解申请
490人看过
-
重大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有哪些情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6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有: 1、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2、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3、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4、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
-
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有什么,怎么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7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有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医疗事故纠纷与多个医疗机构有关,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c、医疗事故纠纷已经由人民法院协商或判决的d、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委托的除
-
什么情况下不受理医疗事故的调解申请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30不受理医疗事故的调解申请的情况包括: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4、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5、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
-
医疗纠纷调解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1、医疗纠纷处理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