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1:02 301 人看过

1、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一、如何解决物业纠纷

物业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产生纠纷之后,有以下几个解决途径: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二、由第三人调解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谁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经营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能是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建立和管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依据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

三、天然气管道保护程序

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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