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怀疑是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的时候,这需要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怀疑的物品(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进行现场封存,在封存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规范操作,以免再次污染。为了检验时做比对检验,还应当同时封存同批同类的物品。
血液不能像药物一样批量生产,这就说明了他的特殊性。再加上血液的质量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中的多个环节,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不良的后果产生。因此为了保证结论的工资客观,且有利于明确责任。对怀疑由输血引起的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所采集的比标本进行封存时,采血机构应当在接到医疗机构的通知后后派员到场。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到场,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密封,并保存在适当的条件下,等采供血机构人员到场后,有双方共同封存。
封存的物品送检启封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在场的,在场双方的当事人在场,在场的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要保证在俩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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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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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物的封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规范操作,防止再次污染。需要同时封存的还有同批同类物品,以使检验时做对照检验。 由于血液的特殊性,不能像药品一样批量生产,而且血液的质量涉及到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中的多个环节,包括:血液采集、检验、分离、包装、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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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的现场实物应当由谁进行检验?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8对封存的药品进行检验的法定机构是药品检验所。对封存的物品进行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而且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必须是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当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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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封存的药物,医疗事故中应当将现场实物移送,以后再交医疗机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当初封存的就不对,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是“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可见,是封存当时给病人现场用的药,而不是药剂科同批号尚未发出的药。尸检报告是不可能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的,那需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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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时进行实物封存的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封存的条件是在“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只有当怀疑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才可以进行实物封存。并且封存的条件还需要医患双方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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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封存现场的药品应由谁检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对封存的药品进行检验的法定机构是药品检验所。对封存的物品进行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而且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必须是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当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