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收取临时电电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上述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以我为例,收楼时即要自己与供电公司签订用户供用电服务协议,与供水公司签订用户供用水服务协议,与燃气公司签订用户供用气服务协议,上述收费与开发商与物业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民法典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三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五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谁是最终用户?现在开发商根本没有把供电设施设备依法移交给供电公司进行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现在你的电表都没有用户名,用户名不作变更你如何缴费?供电公司与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你把你现在的电表序列号抄下来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告诉工作人员你对这个序列号的电费、用电量有异议,让工作人员打印这个序列号的用电信息给你,供电公司一定没有这个电表序列号身份的登记信息。水表、电表、燃气表是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属商品、合同的组成部分,什么是移交权属明确?你现在的问题不是临时用电收费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开发商违约违法损害你的权益问题。
如果是我,依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开发商①承担违约赔偿责任,②要求开发商依法移交,③承担诉讼费用。
开发商和物业忽悠买受人的事情多了去了,只是你不知道如何被忽悠的而已。
链接有三十一个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链接,你是那个省的就点击你本省的物业管理条例看看供电、供水、供气是什么规定。
-
物业代收水电费,水电费公司收取吗
227人看过
-
物业收取电费过多时的解决方法
387人看过
-
物业在停水停电时是否收取费用
71人看过
-
采取供电措施催收物业费
62人看过
-
物业违规收取过低电费吗?
401人看过
-
反映物业电费收费不公
432人看过
电费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电费的计算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计算,另一种是按用电容量计算。 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又称电费滞纳金。... 更多>
-
小区用的临时电,物业收取费用,合理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
物业代收水电费,水电费公司收取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0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水电费。 如今的小区一般都会有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有些物业管理公司有代收水电费的服务,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不合理也不合法。水电费原则上由供水供电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物业管理企业受委托可以收取水电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不交物业费物业不收电费不让用电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5业管理费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第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第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
-
临时用电没有供电局发票,小区物业有权利收电费吗?有权利停电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
-
物业收取电梯费没有收费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我个人认为即使没有报批收费,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理应得到物业管理费。但是这个由于没有正式的批复文件,可以双方协商具体的数额,先缴纳一部分合理的费用。让物业公司先行开通水。如果实在不能调和矛盾,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合理支付物业管理费。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另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