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预防和惩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30:26 93 人看过

去年以来,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预防和惩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三假等文件精神,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分管领导一线亲力亲为,形成对中介市场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对1家中介业务违规的保险机构和4家虚开发票的中介公司累计处罚7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累计罚款22万元。2010年上半年共下发质询函7份,监管提示书5份,对经过质询发现的3家长期非正常经营的中介机构及时实施了注销手续,对4名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就合规经营中介业务进行集体警示谈话,特别是在打三假中一举查获某市一家中介分公司实际负责人制售虚假保险产品,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的大案,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拘捕犯罪嫌疑人,并对相关案件正在进行侦查。通过重拳整肃中介市场,在净化中介市场经营环境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中介监管——

建立风险预警稽查机制

近年来,江苏保险中介始终保持在高平台上发展,中介业务占比、行业从业总人数位居全国前列。但是,也暴露出中介公司重效益轻合规的问题,导致中介市场违规案件频发,违规手段也不断翻新。为此,江苏保监局创新监管思路,根据中介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风险预警稽查监管机制。

对保险中介发票开具情况建立报送制度。要求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2009年4季度起以报表方式报送上季度开具的保险中介统一发票明细,包括单位、开具金额和开具时间等信息。保监局对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发票往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对相关异常交易采取提示、检查、处罚等监管措施。

实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自主申报制度。在与银监局及银邮类机构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实施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自主申报制度的通知》,对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审核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将原先的委托保险公司代为申报方式调整为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自主申报。通过改变资格申报方式,一批原先未申报的银邮类机构被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也提高了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批复效率。

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分类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了指标异动质询制度。2010年上半年共下发质询函7份,监管提示书5份,对经过质询发现的3家长期非正常经营的中介机构及时实施了注销。

落实中介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参照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制定本机构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内部责任追究的方式,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管控工作。

建立专业中介机构自我巡查制度。要求专业中介机构对其下属分支机构定期进行自我巡查。通过巡查,一些公司基层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被及时发现和制止,避免了风险进一步扩大。

加大现场检查频度——

提高一线见警率

江苏保监局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采取处罚、谈话、移送等多措并举严查重处,提高一线见警率。

以打击三假案件为抓手,今年5月份,查实某代理公司在被注销许可证后仍然向保险公司开具发票,存在涉嫌非法经营、买卖发票的违法行为。迅速向公安部门移送了查实的案情。此外,在对某代理分公司巡查中发现实际负责人制售假保单欺骗投保人。保监局掌握情况后,立即组成应急工作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当地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并协调做好被骗客户的维稳工作。

联合产、寿、中介、法制等处室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中介业务专项检查。根据保监会统一安排,自2月底起至5月下旬,对一家产险中支公司2009年全年中介业务进行全面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通过代理公司虚开中介发票、虚构个人代理人、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违规问题。保险公司被处以2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相关中介机构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2010年1季度非现场监管报表,对3家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往来异常、存在代开发票嫌疑的代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3家代理公司均存在在未真实发生保险代理业务的情况下为有关保险公司开具发票套取费用的行为,虚开发票的金额和占比都较大。按照快查快处原则,对3家机构迅速做出了累计4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人员做出累计15万元罚款,警告3人次。

强化风险管控——

建立访、查、育

三位一体综治手段

江苏保监局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重视通过信访摸排、现场巡查、开会教育等方法,提前对存在违规苗头的中介机构进行行为及时纠偏。

在全省范围内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了拉网式风险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指导专业中介机构从机构、人员、业务和财务管理等几个重点方面,认真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合规经营教育防患未然。2009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对全省所有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合规培训,对存在虚开发票问题嫌疑的中介机构负责人集体警示谈话,对4名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就合规经营中介业务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及时发现和排查违规风险,防范风险事项演化蔓延,对中介合规经营强行入轨。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延伸监管触角

江苏保监局把推进行业自律作为实现整顿工作目标任务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指导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延伸监管触角不留盲区。

2009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中介行业自律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中介自律组织,引导中介机构积极参加各类自律工作,推动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律。

在该局的指导下,省保险行业协会于2010年5月签发了《江苏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律公约》,规范了中介业务基本流程,明确了经营中介业务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禁止性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对中介业务发展的规范力度。同时,推行财产保险公司中介手续费实行转账或者打卡支付,防范通过手续费途经套取现金。

指导行业协会协助开展换证调查工作制度。委托各地协会对当地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实际持续经营能力进行现场调查工作,对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机构坚决清退出局,通过充分调动各地行业协会力量来延伸监管触角。

经过创新一系列监管举措,江苏保险中介日趋规范,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中介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72.38亿元,同比增长25.63%;全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达到6535家,较年初增加1139家,增幅达到21%。因非正常经营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退出手续的专业中介机构达到19家,占专业中介机构总数的5%。全省保险中介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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