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07:05:16 317 人看过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在我国的工伤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此时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了人身伤害,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不按照正确的程序申请工伤,是不能拿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的,所以一定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工伤案件的处理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发工伤事故单位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在单位出工伤事故,需要首先做工伤认定,在职工受伤后,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的认证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去提出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职工或者是其直系亲属,自事故伤害起一年内,还是可以去做认定的。认定下来属于工伤之后,职工持工伤证和社保卡去工伤的定点医院就医,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报销。当然,前提是单位正常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所发生的费用都应当由单位承担。一、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什么样的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前提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2023-03-22
    491人看过
  •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单位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报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报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鉴定伤残标准而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认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伤残鉴定是伤情稳定后,通常是出院以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相
    2023-07-07
    50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4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
    2023-07-02
    197人看过
  • 九级工伤用人单位应该赔偿那些费用
    一、九级工伤用人单位应该赔偿那些费用(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
    2023-06-07
    270人看过
  • 外包员工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吗
    一、外包员工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吗作为外包工受工伤,雇员有权向雇主及其授权的派遣机构共同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由于雇主对保障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具有法律义务,因此当工人在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雇主需承担首要责任。既然工人与劳务公司存在雇佣关系,那么派遣机构也理所当然地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工伤1-4级还需交养老金吗
    2024-07-24
    120人看过
  • 实行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工伤
    当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职工工伤赔偿应该由谁承担呢?本文解答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承包经营是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经营方式,它是指在坚持企业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所有者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承包者可以是企业内部职工(俗称内包)也可以是外部个人、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俗称外包)。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在本企业是清楚的,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本企业来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而在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由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承担。承包者可以是企业内部职工(俗称内包),也可以是外部个人、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
    2023-06-08
    499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当用人单位否认工伤
    一、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当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
    2023-10-14
    416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后能否向侵权人追偿
    一、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后能否向侵权人追偿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受害人在启动寻求补偿的程序以及选择适当的补偿方式时,应当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策略。即在提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诉讼的同时,也可以主张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这两个诉讼请求并无优先顺序之分,可以同时展开。用人单位以及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的相关机构不应强制性的要求工伤职工必须先向侵权方提出索赔,然后才能够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性风险分担机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由于自身的不当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两种法律制度在立法宗旨、价值取向、保护范围、适用条件等多个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原则上并不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设计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双向就高补差的程序过于繁琐,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难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
    2024-04-11
    7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前提有哪些?
    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前提:首先,是发生在工作期间;其次,是对象只能是职工。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一)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一次性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2023-08-14
    430人看过
  • 什么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吗
    一、什么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吗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1、住院伙食补助费。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二、什么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1、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2024-01-20
    2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单位应该赔偿什么钱
    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按以下情形处理: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价格水平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2023-02-21
    271人看过
  • 工伤应该得到单位的那些赔偿
    一、工伤应该得到单位的那些赔偿(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四)康复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
    2023-06-07
    274人看过
  • 工伤4级单位给什么赔偿,赔偿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根据实际需要,因工伤产生的治疗费用,职工有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全额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中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每人每天150元,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暂定为每人每天50元。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述标准凭据核定并从工伤保险基金
    2023-03-17
    294人看过
  • 发生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钱少
    发生工伤死了赔付: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文主要讲述了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等等。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
    2023-03-26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后的赔偿,应该(用工单位)还是(单位)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般工伤的赔偿是这样的,我公司里也有出现过,首先,你去社保所拿一张工伤认定表,填写之后,上交给社保所,但是那个人一定要是你公司的职工。社保所会派人去你公司里鉴定,同时有可能会找其他的职工来问话,看受伤的情况,是否属实!然后再根据伤者医药费来进行赔偿!赔偿当然是社保所(社会劳动保障局)因为企业每年都要上交工伤的钱给社会保障局的!如果受伤影响,达到残级的时候,用工单位一般也会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适当的对
    • 假如非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7
      员工非工伤死亡,公司要给该员工的家属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还要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要给该员工的亲属下列的费用: 1、该员工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 2、一次性救济金看直系亲属的人数,有1个人就给该员工6个月的工资;有2个人就给9个月;有3个人或者以上的就给12个月。 3、生活困难补助金按您公司所在地分为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五类。该员工家属向
    • 单位工伤员工承担赔偿什么费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1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
    • 工伤赔偿单位和社保的区别包括什么?由谁来承担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 工伤医疗用药应不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么,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由谁支付,从各地规定看,区别不同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分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