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公司解散请求权,是股东因其股权被其他股东侵犯或基于其他法定理由,请求解散公司的实体权利。因此股东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注意的是,为了避免部分股东随意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或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法律对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股东资格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即持股份额的限制: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与其他国家公司法不同,我国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的持股时间。
公司法解散之诉的被告究竟应为公司还是侵害其权利的股东对此争议较多。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侵权股东为被告。理由是该股东通过操纵公司侵犯自身的权益,故应以其为被告。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虽然起诉股东是直接与其他股东发生利益冲突,但侵权股东的行为都是以公司的名义作出,且起诉股东如果胜诉,承担法律后果的仍然是公司,故应以公司为被告。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以公司与侵害其权益的股东为共同被告,认为公司解散涉及到公司的存亡,直接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切身利益,故应列为共同被告。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解散公司之诉的目标指向是消灭公司法律关系,其判决效力亦由公司承受,公司理应成为解散之诉的被告。同时由于公司往往均由侵权股东把持,公司作为被告本身就代表了侵权股东的意志,没有必要再将侵权股东列为当事人。
对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笔者认为由于公司解散之诉关系公司的存续,法院的判决结果必然与这些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应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司解散之诉条件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认当事人诉讼地位?
17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司解散诉讼中的适格被告
388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中股东第三人的地位
396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确定?诉讼中
5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367人看过
-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的诉讼地位?
71人看过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
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强制解散诉讼中,如何确定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主体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司法强制解散诉讼是指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该制度规定于公司法第183条。 1、司法强制解散诉讼的原告 以人合为基础而构成的有限公司,如股东意见不合或某种利益发生冲突,在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或无法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解散的情况下,拥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行使司
-
公司解散之诉要如何确定原被告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成为共同原告;被告是公司。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但是不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将其他股东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
公司解散第三人应当如何诉讼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4其他股东和利害关系人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对于公司解散之诉,第三人有明确的证据和正当的理由时,可以向法院的审判人员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抗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交通事故诉讼的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1)原告的确定:因交通事故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时可以由该事故的受害人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生前扶养的人或者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死者死亡后诉讼原告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顺序来确定即:①配偶、父母、子女;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③其他亲属。(2)被告的确定: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
-
公司解散诉讼股东当事人是谁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股东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原告应当通知其他股东解散公司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