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协议确定房屋的使用权需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以及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如果协议确定房屋的使用权,您需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办理房屋使用权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房屋使用权公证需要以下手续:首先,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明和房屋使用权证明;其次,需要填写《房屋使用权公证申请表》;第三,需要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证员签名或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申请表》和《房屋使用权转移公证申请表》;第四,需要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证员签名或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证明》和《房屋使用权转移公证证明》;第五,需要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证员签名或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证明》和《房屋使用权转移公证证明》的副本。以上手续必须齐全、真实、合法,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使用权公证。
办理房屋使用权公证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明和房屋使用权证明,并填写《房屋使用权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证员签名或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申请表》和《房屋使用权转移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公证员签名或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证明》和《房屋使用权转移公证证明》的副本。以上手续必须齐全、真实、合法,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使用权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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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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