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费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14:29 433 人看过

根据《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0.第三十四条规定:规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政府或者省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当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工程规费内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应按省政府或省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出。规费是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也是建设工程费用的一部分。在合法承包的情况下,该费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应由工程承包商享有和承担。工程承包商未依法缴纳相关规费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追缴。因此,根据这一规定,规定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支付。

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

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2、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3、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招标文件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由谁来承担物业管理费
    在无任何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1)基于房屋租赁关系,承租人有交纳租金的义务。在交纳租金以后,出租人即有对出租物瑕疵担保的义务,出租人有义务保障房屋能够适于正常的利用。在缺乏对任何其他相关费用承担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应承担所有出租物之上的费用负担。因此,本案中的出租人张某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用。(2)出租人如何才能使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如果出租人希望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则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并且最好将该租赁合同交物业管理企业一份,由物业管理企业盖章确认。这便可以产生债务转移的后果,即本应由业主承担的、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已经转移给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经确认,物业管理企业仍可以向业主直接追交。(3)承租人有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义务尽管承租人并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投票决议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然而必须遵守业主公约和所有规章
    2023-06-22
    252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是否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
    2023-03-05
    332人看过
  •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接管破产财产以及处理相关事宜的机构担任。《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破产和解需要管理人决定吗破产和解需要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破产和解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2023-02-19
    275人看过
  • 铁路总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1、由国务院承担,批准免债:全民买单,并且需要十数年才能逐渐消化这些坏账。2、由自身承担,提高铁路自身的盈利能力:运价市场化(提价)、提高铁路系统的管理经营能力等3、由政府出台相关给予政策补贴:包括允许土地出让、税收优惠、公益性铁路给予补贴等。4、由社会承担,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铁路:例如投资区域性铁路及支线建设,投资铁路发展基金等。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就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一是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二是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
    2023-05-08
    467人看过
  • 总承包分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协议:。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工程有关规定,熟悉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提前上报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并完成竣工验收保质保量分包任务。3。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摆放,做好保管工作。4。为保证分包区域内工作面及各类施工临时设施、场地的文明施工,对责任人进行挂牌标识。5。各类物品要堆放整齐、牢固,符合要求,一头一行。散装材料应堆放,界限清楚,不得混放。6。施工现场无废弃混凝土、地面砂浆、废砖。砂、石和其他散装材料应在使用时进行清洁,不得留下任何底部。(用扫帚清扫)7。下班后对工作面进行清理,各类物品按规定分类堆放,剩余材料、工具(含容器)及时清理、退库。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分类运出,做到每天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8。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加强对
    2023-05-07
    177人看过
  • 包邮商品退货费用由谁承担?
    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退货的,运费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
    2023-08-17
    433人看过
  •  专业承包可由总承包商承接
    本文介绍了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相关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自行施工或分包专业工程给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资质允许承担专业工程,但必须满足相对应的工程要求。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特级企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分别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范围也有所不同。总承包资质允许承担专业工程,但必须满足相对应的工程要求。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
    2023-09-03
    293人看过
  •  总包单位需承担哪些管理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总 承 包 单 位 如 何 对 分 包 工 程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
    2023-09-06
    484人看过
  • 承包经营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既然用人单位的承包经营仅仅是经营权的一种转移,并不涉及原劳动关系的变更,所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也就是由被承包的单位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是承包者招用的,那么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承包者,这时应由承包者承担。《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承包经营情况的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做了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承包过程中劳动者仍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承包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其单位经营权交由承包人的经营形式,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依然存在,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承包仅仅是单位经营管理
    2023-04-21
    161人看过
  • 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承担
    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无效合同造成损失赔偿的吗?无效合同造成损失要赔偿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能否请求赔偿《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如果侵害其权利是能请求赔偿的。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三、合同无效定金需要双倍返还吗合同无效定金不需要双倍返还,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2023-03-21
    306人看过
  •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
    2023-05-04
    227人看过
  • 车位出租管理费谁承担
    一般来说,车位租赁只是出租车位的使用,管理费应由使用者承担,这类似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收视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当然,如果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时按约定。一、租房合同什么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一)租房合同未到期的违约。在租房子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房东有事,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这时候房东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在租房子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调动等一些原因而导致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这时候租客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屋内物品的损坏。在居住的过程中,租客由于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的,合同中有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租客
    2023-06-29
    233人看过
  • 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费用?由谁承担?
    一、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费用?由谁承担?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二)申
    2023-05-26
    104人看过
  • 总管理的合伙企业资金是谁承担
    合伙经营资金由出资人共同来管理。如果相互信任是可以交由一人打理,只要做好账务就好。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吗?《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有限合伙人将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指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外进行权利质押。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有限合伙人的财产权益,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可以对该财产权利进行一定的处分。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产生的后果仅仅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变更的可能,这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基础并无根本的影响。因此,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财产份额的出质。但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对有
    2023-06-20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 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更多>

    #招标文件
    相关咨询
    • epc总承包项目中地基检测费用由谁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开发商说我们做的不知道怎么样,要求自己检测才给你工程款,这东西说不清,具体情况具体来吧看你的合同怎么定,我们以前也碰到这个问题,我们说我们的质量没问题要求开发商做
    • 公告费由谁承担/公告费由谁承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
      公告费可以由原告垫付,费用可以在裁判文件中说明。或者,在执行阶段,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执行公告费。
    • 总水管漏水,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4-21
      总水管漏水由谁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1、房屋漏水若设计存在漏洞,应找开发商解决;2、若为房屋质量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解决;3、如果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找不到,并且已向物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可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应该全权负责维修、维护并帮助解决漏水的问题,并做好防水工作。
    • 无因管理债务由谁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2
      无因管理的债务由收益人承担,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如果遭受损失,也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赔偿。《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由谁承担招标代理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