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原企业债务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52:10 39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原企业债务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企业作为法人,企业的债务由企业财产承担,所以承包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承包人作为原公司的股东,有滥用出资人资格或者出资不实,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后承包人应否承担企业债务
    A水泥厂与B水泥厂共同发起设立C公司。1997年1月至1998年9月间,A水泥厂承包经营C公司,约定C公司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人A水泥厂负责承担。1998年9月15日,C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A水泥厂提出的终止承包合同的申请。会议纪要涉及债权债务的内容为:A水泥厂在经营期间所欠李某债务31万元,由A水泥厂负责偿还。A水泥厂同意支付该欠款。1998年10月,C公司出具一张证明给李某,内容为李某:截至1998年10月我公司欠你材料货款31万元,请核实。2000年9月,C公司被宣告破产,李某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2001年10月破产还债程序终结,李某的债权未获清偿。故现在李某起诉A水泥厂,要求其偿还所欠货款31万元。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在C公司破产后,A水泥厂还应否承担其承包C公司期间对原告李某的债务?笔者认为,李某的债权并非A水泥厂所欠,而是C公司所欠。A水泥厂对C公司的承包,无论
    2023-04-23
    26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债务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债务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按保证合同的约定,代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务消灭后,可以认定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023-06-17
    30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怎样追加股东承担债务责任
    一、民法典中怎样追加股东承担债务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股东承担责任包括哪些1、遵
    2023-04-18
    13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
    一、民法典中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民法典规定,企业在注销清算时,与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的,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公司注销的流程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
    2023-06-19
    62人看过
  • 破产企业能否承担债务责任?
    可以。股东一般以其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偿还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债务,所以股东自愿承担公司债务,法律当然不会阻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四川省对国有重点煤矿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进行安置的主要政策如下:(一)关闭破产企业计算职工工龄和退休时间,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二)企业破产时不到提前退休年龄,但实际连续工龄已满三十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执行提前退养政策。(三)在办理退休、退养时,职工从事不同类别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按比例合并计算。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现行煤炭行业社保政策执行。(四)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一年内达到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
    2023-07-04
    33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单位更名是否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单位更名是否承担债务公司名称变更后,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二、分公司欠债,能要求其总公司清偿吗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然后,分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由总公司清偿剩下的部分。分公司的财产也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管理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实质上也是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就要总公司对其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债务金额大小选择被告在小额诉讼中,将分公司列
    2023-04-13
    2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份企业倒闭债务怎样承担
    一、民法典中股份企业倒闭债务怎样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倒闭后,公司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十三条【发起设立的程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人申
    2023-06-19
    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企业被吊销法院能否判决其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企业被吊销法院能否判决其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要进行清算,因企业债务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企业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4、公司
    2023-04-18
    389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责任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实际价值仅限于其遗产。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公司注销了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债务人吗可以。公司的财产是在股东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基础上形成的。股东将自己的财产以投资方式交付公司后,就因取得公司的股权而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公司在取得股东所交付财产的所有权后形成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与公司股东在法律上虽然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因存在投资关系,股东对公司经营成果享有收益权利,并对公司解散负有清算责任。在公司注销登记后对尚未处理的债权,公司股东根据民法权利承继原则,全体股东成为权利主体。虽然公司注销后,其法人人格已经消灭,但公司的债权不因其主体的消灭而灭失。
    2023-07-02
    466人看过
  • 个人能承担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吗
    合伙企业债务不一定需要个人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负有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一、合伙人退伙怎样清算合伙人退伙的注意事项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
    2023-04-11
    3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如何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企业执照注销后如何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的债务由企业承担,出资人有滥用职权或者出资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
    2023-06-19
    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能否只承担部分债务
    一、民法典中担保能否只承担部分债务民法典规定,担保能不能只承担部分债务,要看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担保范围只是部分全身的,只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三、民法典债务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经担保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023-04-12
    484人看过
  • 转让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承担清偿企业原债务的责任
    被转让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承担清偿企业原债务的责任,应当按照手转让协议确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一,什么是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经营,由个人所有和控制,承担经营风险,享有全部经营利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流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林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在世界许多地方,独资企业不需要在政府登记。在这种制度下,小贩和保姆等非常简单的商业安排在法律上是独资企业。即使是暂时的经济活动,如个人之间的商业交易,在法律上也被视为独资经营。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类型的独资企业进行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以方便卫生检查。注册的另一个原因是品牌。业主有权使用其个人名义作为企业品牌,如“张三饭店”。然而,法律通常要求所有者注册其他名称的商标名称,以防止商标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2023-05-31
    3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能否承诺承担未发生的债务
    一、民法典中能否承诺承担未发生的债务民法典规定,在自愿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承诺承担未发生的债务。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债务承担的分类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
    2023-04-13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还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还承担责任,需要结合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来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 原企业是否要承担新企业的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承担,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 民法典什么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承担连带责任。 2、因为这类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公司债务企业法人如何承担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产生的债务,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 民法典中企业债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怎样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6
      企业转让后,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