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应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也不同。具体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吗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会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不是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或者虽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抢救超过48小时后才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
-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赔偿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290人看过
-
工伤与疾病:探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的赔偿问题
310人看过
-
如何补偿工作期间突发疾病
444人看过
-
如何对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进行法律处理?
101人看过
-
突发疾病对上班途中赔偿的影响
51人看过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公司承担多少
311人看过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公司要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属于工伤,公司负责。但是劳务关系中,雇员病发,雇主没有赔偿责任。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 公司要求赔偿, 我该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对于以上情况,你方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而具体赔偿要结合工资等相关因素而定,关于工伤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
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住院, 医院能不能要求赔偿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0认定标准按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
-
如果企业买了保险,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该如何赔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一、首先,要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