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42:36 335 人看过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

(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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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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