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03:29 309 人看过

所谓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方面是票据债权,一方面是票据债务。我国通常将票据债权称为票据权利,将票据债务称为票据义务或者票据责任。

票据法还规范所谓的非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是指与票据有密切联系,但是并非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并且不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法律关系。非票据关系也是票据法的规范对象,但是其内容并非请求票据金额,在票据法上居于比较次要的地位。非票据关系分成两大类:

(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它是指依据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发生的非票据关系。其中比较主要的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

(2)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它是指依据民法的一般规定而发生的、与票据有紧密联系的法律关系。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又被称为票据基础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票据签发、转让的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原因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关系相关文章
  • 票据代理贴现的票据基础关系
    1、代理贴现行为的合法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基于身份权需被代理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如结婚登记等)不能代理外,其余均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代理。因此,代理贴现属于依法可以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贴现行为的生效。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代理授权的前提和基础,但委托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当然地产生代理权,只有在委托人作出授予代理权的单方行为后,代理权才发生。在获得明确的代理权,提供明确的授权委托文件,并按业务要求提供其他资料,签订贴现合同后,贴现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06
    359人看过
  • 具体介绍票据关系的当事人的概念及分类
    所谓票据关系的当事人,是指享有票据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主体。根据中国《票据法》第94条的规定,票据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上签章并承担责任的人和享有票据权利的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汇票和本票的付款人、持票人、收款人。票据当事人分为下面几种:(1)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发出之后通过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到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如票据被受款人转让后的受让人、背书人、保证人、汇票中参加的承兑人、预备付款人等。以上对票据当事人的划分是以他们是否随票据的出票行为的出现当标准,是以票据尚未运作的静态为前提的。实际上,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发出后的运作过程中的各种票据行为中都有特定的名称,所以同一人也有两个名称,如汇票中的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称为承兑人;受款人持票请求付款时,可称为持票人;第一次背书中的被背书人又是第二次背书中的背书人;票据上多数当事人之间依其相互间的位置关系,分为前手与后手等
    2023-06-06
    456人看过
  • 支票,本票与变形票据的概念
    (一)支票支票(Chaq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从以上定义可见,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二)本票本票(Promssory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是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远期的。(三)变形票据的概念a.汇票的出票人是收款人,称为已收汇票,常见于托收。b.汇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称为对已汇票,相当于本票。C.支票的付款人是收款人,用于出票
    2023-06-06
    85人看过
  • 票据法律关系的种类与特征
    票据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的关系,受款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关系等等。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如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等。总的来说,票据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为了保障该基本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实现,法律另外作出了相应规定,当事人之间依照这类规定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律关系之非票据关系1、非票据关系概述非票据关系,是相对于票据关系而言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与票据有联系,但非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而是
    2023-07-07
    479人看过
  • 票据贴现利率与利率的关系
    票据贴现利率与利率的关系有以下几点:1.贴现率是以利率为基础的。2.利率是经济学、借贷和租赁等融资实务和企业财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杠杆调节工具和专业名字。3.贴现率通常用于财经预测,企业财经管理和特定融资实务中的测算用字。票据贴现利率定价方法有几种?贴现和转贴现是两个概念。票据贴现利率定价方法有几种?贴现是企业拿着未到期的票据到银行变现。转贴现是银行拿着已贴现的票据到市场上交易。两个行为可以看做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者紧密相连,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相互影响。票据市场是市场化最彻底的,利率完全由供求决定,影响供求的因素就是影响利率的因素。对于转贴利率而言,主要是受票源、资金、信贷规模以及突发事件等几个因素的影响。票源多意味着供给多,可能会导致转贴利率上行,反之亦然,这很好理解。资金是成本,资金利率的高低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转贴利率。转贴现分为两种,一种是买卖断,另一种是买入返售,区别在于买卖断
    2023-08-17
    413人看过
  • 票据关系指的是什么
    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主体是指在票据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责任的人,也称为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即票据当事人,如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持票人等都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当事人中,在票据上签名在前的称前手,签名在后的称后手,签名相邻的两当事人称直接前后手。在票据当事人中,享有票据权利的人是票据权利人,或称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的人是票据义务人,也称票据债务人。票据关系的客体就是票据当事人的票据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票载金额。按照票据名称区分,有三种票据关系。(一)汇票关系因汇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系,是汇票关
    2023-06-14
    276人看过
  • 票据法律关系的两种关系是什么?
    票据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票据法律关系的缩写,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按照相应的票据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依法实施票据行为时,当事人之间形成票据法律关系。票据的法律关系由主体、对象和内容组成。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法直接规定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基于票据行为。与票据关系的区别在于:1、票据关系是由当事人的票据行为发生的,非票据关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发生的;2、票据关系的内容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票据密切相关,权利持有人必须行使权利;而不是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又称票据基本关系。票据法律关系之非票据有什么关系非票据关系,是相对于票据关系而言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与票据有联系,但非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而是因法律规定所发生的法律关系,人们通常称为非票据关系。例如:因票据时效期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有利
    2023-07-04
    276人看过
  • 票据基础关系的类型
    票据基础关系有三种: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和票据预约关系。1、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又称为票据原因,是指当事人(出票人与收款人之间)授受票据的原因。出票人签发票据、收款人接受票据,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必有一定的原因,该原因关系就是票据的原因关系。例如,因购买货物而签发并交付票据,用以支付货款,出票人与收款人因此发生票据关系,其原因关系即是买卖关系。原因关系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如经转手,其原因关系必然断裂,前面的一原因关系与后面的一原因关系并无任何联系。但票据不论转手多少次,各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关系(付款关系和追索关系》都是一样的。2、票据资金关系。票据资金关系是指发生于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出票人与承兑人之间的一种基础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两个条件: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可由付款人处分的资金;资金必须得以票据进行处分。资金关系的成立,仅有资金的存在尚嫌不足
    2023-06-06
    181人看过
  • 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
    票据关系(1)概念:基于票据关系债务关系。(2)主体:票据票据行为等。(3)客体:票据所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4)内容:债权和票据义务。(5)种类:发行关系;背书关系;承兑付款关系;保证关系;参加关系(我国无此关系)。由票据法调整非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1)概念:与票据有关的、但非基于票据行为直接产生的由票据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2)种类:票据正当权利人对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人的返还请求权关系;因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的关系。由票据法调整民法上的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1)概念:票据的基础关系。(2)种类:原因关系;预约关系;资金关系。由民法调整说明:1.票据法律关系可分为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当事人的债权人关系是否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2.票据基础关系是票据关系的原因或前
    2023-06-06
    450人看过
  • 票据关系的基本特征
    票据关系是一种证券上的关系,包括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无因性、流通性和设权性。涉及发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等基本当事人,以及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人等非基本当事人。票据关系复杂,需具体情况分析。 票据关系是一种证券上的关系,其特点包括:1. 票据的文义性,即票据是用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凭据,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2. 票据的要式性,票据必须按照法定格式进行,不允许当事人进行任何修改;3. 票据的无因性,签发时不需说明原因,具有法律效力;4. 票据的流通性,随着票据的流通,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也会负连带责任;5. 票据的设权性,票据的做成并不能证明任何关系,当交易双方决定用票据了结交易时,一方做成票据后,创设了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关系涉及到的当事人包括发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发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发出的人,可以是签发票据的人,也可以是委托他人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可以
    2024-01-05
    181人看过
  • 票据法解读关于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概念
    (一)票据抗辩的种类一般票据法理论把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1.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主观抗辩。物的抗辩以外的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人行使。这种抗辩,只能对抗特定的持票人,如果持票人发生变化,这种抗辩就会受到影响。票据债务人对抗某一个持票人的抗辩事由,不能同时用来对抗其他持票人。包括以下2种:(1)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包括:A以欺诈、胁迫、盗窃等方式,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B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能力的抗辩。如持票人被宣告破产、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付款。C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如背书不连贯所产生的抗辩。(2)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此种抗辩发生在特定的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主要是基于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包括:A基于原因关系的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原
    2023-06-14
    344人看过
  • 票据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2005年10月12日,被告南京市某建筑公司给付原告无锡市某装潢公司转帐支票一张,其收款人为原告公司、出票人为被告公司、金额为40万元,代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江某支付欠款。2005年11月25日,原告持上述支票至银行请求付款时因被告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而被退票。2006年2月17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付款责任。我所代理该案原告参加诉讼。被告认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所涉债权债务关系系原告与被告公司的负责人江某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故根据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票据关系不成立,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法律分析该案争议是票据法第10条的理解争议,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便于理解,下面从四个方面剖析该条规定的
    2023-06-14
    242人看过
  • 票据关系无因性的实践
    在现实经济生活及法律适用中,由于观念上存在将票据关系无因性绝对化的倾向,致使票据关系无因性这项原则的实际作用呈现出二重性:即在促进票据流通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合目的性;既为合法持票人提供了保护伞,也可能成为欺诈者的护身符。票据关系无因性原则的正义与自身存在的价值受到以下三方面的挑战。1、对票据债务人有失公正。从法律上说,票据债务人清偿票款的义务乃基于自身的票据行为,但票据行为如同其他法律行为一样并非空中楼阁,它须根植于现实经济生活之中,所以说,票据行为只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然而,票据关系无因性在赋予票据权利人各种防护措施时,却没有为票据债务人的意思实现设置有效机制,因而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失衡。在实践中,票据权利人常选择与自己无原因关系的票据债务人清偿票款,而依据无因性机制下的抗辩规则,票据债务人不能采用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间的抗辩事由,也不能采用持票人的前手
    2023-06-06
    82人看过
  • 商业票据和债券的关系
    债券是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有价证券,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条件到期还本付息。债券作为一种证券,不是一般的商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商业票据是指出票人出具,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者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持有人有一定权力的证明。如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票据可以通过背书和交付转让。商业票据和债券的主要区别是商业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需要一定的条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商业票据不需要;商业票据分为带息和无息;公司债券一般带息,还本时一般要付利息。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的划分标准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承兑,也可以贴现。商业票据的期限在1年以下,由于其风险较大,利率高于同
    2023-08-08
    366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关系是指由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中,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的当事人: (1)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 更多>

    #票据关系
    相关咨询
    • 票据基础关系是指票据与票据的什么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票据基础关系是票据关系的原因或者前提,但是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除非持票人是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 如何区分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比如甲和乙进行买卖签定了买卖合同甲向乙签发1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甲乙的买卖合同行为就是票据的基础关系而甲作为出票人与乙持票人之间的这层关系就属于票据关系两个关系是独立的
    • 发票与收据的关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1、收据只在收到款时开出,作为一种款项收讫的凭证。可以自己印制、市面购买、税务局购买,不受太大限制。发票作为一种业务、收入实现的确认凭据,必须到税务局购买,或大型企业自己印制时必须到税务局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 2、收到发票不能证明已经付款,只有对方通过银行支付(可查询)或收到对方收据时才能证明款项已经支付。所以一般收款时不论是否开具发票最好都要开具收据。 4、开收据的业务不一定开发票。有的个体单位
    • 关系票据当事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票据关系当事人有哪些: 1、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发票人也是付款人,如本票。 3、受款人。受款人是指从发票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除了三个基本当事人以外,票据还有如下一些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票据行为产生不同的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如由于背书行为而产生的背书
    • 票据抗辩权概念票据抗辩权的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7
      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