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哪些程序需要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2:14:07 186 人看过

1、取保候审条件掌握得不够严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对象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实际执行中却存在一些与规定不符的现象,一些符合规定的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程序提出申请却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批准落实;而一些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被违法地给予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执行得不够严肃。

取保候审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职责也由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但现实中却往往出现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机构不知道有取保候审这回事,或者即使知道,也只是在办案单位需传唤被取保候审人时起“传声筒”的作用。

3、取保候审担保方式存在瑕疵。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担保方式有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对提供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的职责往往由于取保候审执行得不够严肃而流于形式,保证人保证义务的履行情况一般很难查明和界定。

4、取保候审各诉讼阶段手续不完备。

依《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入下一诉讼阶段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变更或者不变更取保候审和保证方式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案件移送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司法实践中,一般能做到及时审查,但续保手续依法重新办理的却不多,通常情况是一保到底。

取保候审执行中的不规范,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破坏了司法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一定要从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高度严格规范取保候审行为。

一是对取保候审的基本要件要坚决依法执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又确有取保必要的,应当予以办理,不得因怕麻烦、图省事而不负责任地将本应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羁押。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要坚持原则,杜绝关系案、人情案。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对取保候审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执行机关内部对取保候审执行情况的协调配合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2023取保候审程序程序有哪些
    取保候审程序程序有哪些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取保候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呢?取保候审程序流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2-04
    330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制度应当完善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或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能随传随到而设置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了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但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宽泛,存在着以下弊端:1、刑诉法第51条第1款第1项是关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的规定,按照此规定实施,极可能对那些不具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之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从而偏离了取保候审的目的。2、刑诉法第51条第1款第2项是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规定,从该项规定上看,立法只对判处刑罚的下限幅度作了规定,而对上限却没有限制,容易导致随意性。这就为有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利用其缺陷大搞权钱交易、违法创收、办关系保、人情保,进行受贿索贿、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
    2023-06-11
    500人看过
  • 是否需要开庭来完成取保候审程序?
    取保候审程序不需要通过开庭完成。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办案机关觉得合适,就可以采取,不需要开庭。但是,如果办案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则应移送法院审判。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法院审判还应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传讯时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开庭时需要有陪同吗陪同开庭需要相关的手续。辩护主要针对于的是被告人员,如果家属要作为辩护律师那么就必须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而且还要填要关的证明,具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这样法院才会同意,所以,一切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家属陪同开庭辩护是可以的,但不能超过二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
    2023-07-16
    285人看过
  •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还有哪些可完善的地方
    取保候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为解决适用取保候审过程中的交叉和冲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于1999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四家“规定”)。虽然这一规定对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解决执法各部门间在适用取保候审过程中相互衔接、配合、监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诉法规定,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二种: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023-05-05
    468人看过
  • 完善后的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该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在理解及执行上均不存在异议,但对第二种情形,由于各人理解不同,执行各异,影响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修改完善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应针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种情形制定具体的标准,并明确规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含义。1.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罪刑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其逃避侦查或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社会危险性较小,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有利于教育、改造挽救犯罪分子,减少诉讼成本。因此建议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或者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
    2023-06-02
    268人看过
  • 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孙秀敏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保证不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这在我国1996年3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五十二条中已作了明确规定。五十一条是司法机关依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规定,五十二条则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取保候审。但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我国取保候审的运用却并不广泛,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羁押是常态,而取保则是例外,这就使得超期羁押的存在成为现实司法实践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纠其原因,笔者以为:1.法律对取保候审规定过于笼统,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刑诉法规定,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二种: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什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2023-06-11
    489人看过
  • 完善适用取保候审的对策
    一、完善适用取保候审的对策完善适用取保候审的对策建立完善取保候审监督制约机制。应赋予检察机关取保候审监督权,以此确保取保候审不至于走过场,在司法实践中能落到实处,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形的,在哪个阶段,由该阶段的司法机关实施管辖权,从而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能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切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建立保证人、保证金制度。借鉴西方保释制度,根据犯罪金额的大小,可能判处的刑罚,确定保证金的范围,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既采用保证人又采用保证金。扩大取保候审范围,缩短拘留后提请逮捕的期限,同时对违反取保候审法定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再次取保候审,也不得缓刑和假释。取保候审到期后自动解除。这样,既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严格贪贿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制度。对贪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应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贪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拟羁押
    2024-01-17
    165人看过
  • 如何完善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应针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种情形制定具体的标准,并明确规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含义。1.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罪刑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其逃避侦查或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社会危险性较小,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有利于教育、改造挽救犯罪分子,减少诉讼成本。因此建议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或者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2.身体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
    2023-06-11
    77人看过
  • 财产保全程序需完善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又该从哪些方面予以完善?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方圆律政》杂志等共同举办的跨越式财产保全:问题与对策研讨会上,与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对当前财产保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探讨。现状:财产保全在实践中存在五大问题会上,主办方首次提出了跨越式财产保全的学术概念。所谓跨越式财产保全,是指当前社会颇为关注的,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中存在的当事人一申请法院即实施保全、无担保保全、超额保全、擅自划拨保全财产等现象。这一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一是草率保全,表现为对订有有效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或者恶意诉讼,不做认真审查即予以立案受理并实施财
    2023-06-08
    287人看过
  • 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取保程序走完要几天
    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取保程序走一般要3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
    2023-03-24
    120人看过
  • 取保候审完成后的程序:是否需要提前收押?
    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前会不会收监,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法院被判刑会被收监果判缓刑就不收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应该适用缓刑的,可以在开庭后直接决定将被告人逮捕并收押,但也可以在宣判后再行收押。取保候审开庭后会不会被关取保候审当天会不会被关,这要根据判决结果而定,如果是缓刑就不用了,如果判决实刑,而之前关押的期限不足以折抵刑期,则要关押。取保候审再次被收监应当满足法定条件,因此如果法院的裁判结果生效后,如果根据案情确实需要收监的,应当依法收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2023-07-15
    96人看过
  • 一份完善的保密协议需要哪些条款与程序
    1、保密协议形式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2、保密协议内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2)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
    2023-03-03
    81人看过
  • 应完善取保候审保证人责任制度
    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符合保证条件,并出具保证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保的人。它是取保候审的方式之一,也就是人保,其作用就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保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履行的义务是: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该法第56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该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3、如果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上述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性质就是以保证人的人格、名誉和信誉作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其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承担的责任是罚款和刑事责任。但司法实践中却常常出现被保证人违反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随传不随到、甚至多次传唤也不到庭的现象;造成这
    2023-06-08
    330人看过
  • 异地取保候审能回家吗,申请取保候审有哪些程序?
    一、异地取保候审能回家吗异地取保候审能回家,取保候审期间经当地执行机关批准可以回老家;未得到批准就不能回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申请取保候审有哪些程序(一)申请这一阶段一般处于每个诉讼阶段结束之后,最为常见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强制到案之后。但是由于英美各国将保释在一定范围之内作为一种权利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自己无须提出申请,而由具有保释决定权的官员依职权批准。根据英国《刑事司法与公共秩序法》第27条的规定,警察能够对被告人的保释附加除了要求被告人居住在保释旅馆之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条件。(二)
    2023-06-25
    4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中学生取保候审的完善建议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实际办理取保候审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之后是否会对社会造成新危害的具体标准并不明确,通常只是根据案件办理人员的主观意识进行决定的,往往带有极为浓重的主观色彩,这也会导致最终的判断结果和实际偏差较大 第二,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并没有形成较为严格的鉴定程序,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是依据医院的病例证明,但是对于开具证明的医院却没有任何限制,这也无形中扩大了取保
    • 哪些时候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解除有哪些程序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自然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应通知保证人、执行机关。
    • 哪些人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规则》《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
    • 取保候审程序有哪些取保候审后又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3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的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
    • 解除取保候审需要笔录吗取保候审有什么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1、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还需要做笔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例如: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还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并履行告知程序。 2、如果案件已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应当做好开庭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