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成立是实质条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1 08:46:22 478 人看过

一、收养成立是实质条件吗

收养成立是实质条件。一是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依法律规定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二是应当依法律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这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关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方面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怎样申办收养公证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收养公证书可以落户吗

当事人不能仅凭收养公证书就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必须先补办收养登记手续,再进行落户。办理收养登记才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n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n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n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n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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