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标准,即从精神医学理论出发,对精神疾病作出诊断。
(2)法律标准,即从法律角度出发,评定精神状态、智力水平和对法律行为的影响。同时还应指明精神症状对理智的破坏程度、精神不健全及其缺损的程度。
一、离婚赔偿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赔偿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会影响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心,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严重程度,以确定赔偿金额。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类型、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对受害者的精神损害较小,受害者更容易容忍和理解,赔偿金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者造成的精神损害较大。为了补偿或恢复这种损害,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金额。
3、过错方的具体侵权情节。综合考虑过错方侵权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况,如虐待比一般过错行为更严重;侵权方式越差,持续时间越长,受害者造成的精神损害越大,赔偿金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你无法要求他或她赔偿更多的精神损害。诉讼中当地的经济状况。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因素有什么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如果过错严重,对受害人造成情感伤害,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利益损害,应酌情增加抚慰金额;如果受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额也可以相应减少;
2、精神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者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程度,如愤怒、恐惧、焦虑、抑郁、悲伤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情、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心,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侵权的具体情节。例如,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更严重,危害更大,情节恶劣。而且通奸行为相对较轻;
4、其它相关因素。如果双方结婚年限、结婚时间长短、婚后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贡献等因素都应作为赔偿考虑。
三、男生领养女儿条件
收养一般是指,依照我国的规定,公民领养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3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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