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工伤案件中同事的作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24:00 371 人看过

工伤后同事拒绝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核实。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4、目击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申报时,提供电脑打印的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个人申报时,提供经受伤害人员签字的事情经过。

工伤拒绝做等级鉴定而后由谁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无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可停止相关待遇。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标准依据,没有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可以拒绝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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