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1:02:18 308 人看过

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一、财产损失鉴定收费标准

财产损失鉴证收费标准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做司法鉴定应具备哪些条件,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做司法鉴定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2005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的新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二、司法鉴定人应该具有哪些素质?1、专业知识条件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司
    2023-04-03
    430人看过
  •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
    检察机关机构,具有法律监督和侦查的职能。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应当进行鉴定。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的,不能担任鉴定人。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审查起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2023-06-06
    280人看过
  • 有哪些司法笔迹鉴定机构?
    笔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应向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申请时行鉴定。可以登录当地司法厅(局)的网站,查询相应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就可以了,费用一般为一两千元吧。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
    2023-04-01
    411人看过
  • 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规定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只有指定的机构才能受理鉴定请求,不同的地区的鉴定机构都是不同的,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呢?这些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按照怎样的流程来进行鉴定呢?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1、机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12·号机构负责人:王保捷许可证号:210002001电话:024-23256666-5413邮编:111001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2、机构名称: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3号机构负责人:李剑平许可证号:210005007电话:024-8334530邮编:110044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3、机构名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住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机构负责人:王占武许可证号:21000
    2023-06-04
    322人看过
  • 二次司法鉴定相关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二次鉴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二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
    2023-03-22
    246人看过
  • 内蒙古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一、内蒙古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1.内蒙古正一信司法会计鉴定所机构住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2号邮政编码:017000联系电话:0477-8345024许可证号:150907002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工程造价鉴定2.内蒙古自治区蒙林司法鉴定中心机构住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3号邮政编码:010020联系电话:0471-5986060许可证号:150110011业务范围:林业物证鉴定3.内蒙古阿拉善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新区额鲁特西路28号邮政编码:750306联系电话:0483-8332833许可证号:151206001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4.内蒙古包钢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0号邮政编码:014010联系电话:0472-5992830许可证号:150210009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5.内蒙古中泽
    2023-06-04
    86人看过
  • 主犯的认定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主犯的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为: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诈骗罪的主犯认定标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认定为这种主犯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以犯罪集团的存在为条件。没有犯罪集团就没有这类主犯存在的可能。(2)必须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往往具体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网罗犯罪集团成员,制定犯罪活动计划,召集犯罪会议,分配犯罪任务,指挥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的犯罪活动等。《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
    2023-07-26
    4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一、公安局法医鉴定程序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
    2023-03-19
    100人看过
  • 司法机关笔迹鉴定办法有哪些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一、具体情况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2023-06-20
    41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相关法条规定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相关法条规定的鉴定原则是什么?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2023-04-13
    386人看过
  • 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一、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1、(1)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2)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3)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4)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2023-04-14
    3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
    2023-02-25
    74人看过
  • 公安机关法医鉴定程序相关规定
    (一)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二)鉴定公开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
    2023-03-26
    234人看过
  •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
    司法鉴定证据的效力取决于三个因素:鉴定结论的查证属实性、证据内容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以及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司法鉴定证据的效力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3.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直接影响着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司 法 鉴 定 证 据 效 力 维 度 的 分 析医疗事故鉴定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证据。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由法官确定其效力,其结论并不必然为法庭采纳,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因此,在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医疗事故鉴定也不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在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中
    2023-10-04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相关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4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
    • 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具体应该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5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
    • 人民法院内部有没有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5
      因为法院内部没有设置司法鉴定机构。因此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
    • 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哪里,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可以在一年的期限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哪些情况可以让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相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单位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⒈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⒉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⒊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⒋办案单位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