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6:44 81 人看过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仲裁法对仲裁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哪些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这就是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法是根据这样的原则加以规定的:

第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第二,仲裁事项涉及的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

第三,仲裁的范围限定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因此,仲裁法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中规定了确定仲裁范围的标准: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继承这些具有人身权内容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仲裁法规定可以仲裁的合同等纠纷,不仅限于经济合同纠纷,还包括技术合同、著作权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房地产合同以及涉外经济合同和海事、海商中的合同纠纷,现分述如下:

(1)经济合同纠纷有:销售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技术合同纠纷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4)著作权合同纠纷有: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纠纷等。

(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

(6)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有:买卖合同、委托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等。

(7)海事、海商中的合同纠纷。

仲裁法所说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指的是侵权纠纷。其中主要有房地产侵权纠纷,囚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证券交易纠纷和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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