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什么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33:29 432 人看过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

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

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

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

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

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认定其怠于履行结算义务,诉讼时效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发包人在仅约定期限内答复不同意结算结果的;

但怠于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重新进行结算的,视为其怠于履行配合结算义务,承包人请求结算的诉讼时效自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如何索赔

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通常在实践中,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如下情况,承包人可以索赔: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三、在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发包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发包人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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