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40:56 402 人看过

对于两手房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屋墙体裂缝赔偿标准

房屋墙体裂缝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质量问题只负责保修。如果是严重的,就要走法律程序。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该要承担相应的修理责任。如果出卖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拒绝修理或者拖延修理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修理,修理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卖方承担。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如何应对开发商装修质量有问题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多少,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具体违约责任。

二、明确置业顾问承诺、广告描述和赠送的面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质量问题出现,分包工程谁来背锅?
    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要求总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商承担责任。因此,总承包商应当严格审查总承包商的资质条件,加强对总承包商的质和管理。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总承包人,也可以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总承包人。工程公司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建筑法规定,工程公司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
    2023-07-05
    256人看过
  •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出问题谁负责
    在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售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时,应视为医疗机构扮演了产品销售者的角色。根据《产品质量法》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像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当然,应当说明的是,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中,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有关责任的承担问题。一、如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确系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生产商与医疗机构应就此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属于生产者的责任,而医疗机构赔偿的,该机构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二、如果患方受损害的原因系因其未按照医嘱配合治疗,如没有进行适当的锻炼或没有按时服用而导致医用产品的效用未能正常发挥时,应由患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三、如果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是由于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
    2023-06-13
    150人看过
  • 谁应该对转包后的质量问题负责
    法律咨询:谁对转包后的质量问题负责。2004年6月,商业大楼竣工。但验收时发现附属工程不合格。为此,我工作的商厦想起诉配套工程承包方建筑公司B,要求赔偿,但由于管理不善,该公司无法赔偿。商厦能否起诉主体工程承包人建筑工程公司,让其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回答说:商厦可以起诉主体工程承包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并让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2月3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包商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分包工程向分包商负责,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商业大厦的附属工程由B施工公司承担,由A施工公司分包,A施工公司作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B施工公司作为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商业建筑物损失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
    2023-05-07
    175人看过
  • 出现质量问题安装费谁出
    出现质量问题安装费由商家承担。消费者买下家电后商家不能及时为其安装的主要原由有三条:1、在家电销售旺季,商家库存量跟不上销售量,导致缺货不能按时安装;2、商家或厂家促销力度大,也会导致货物库存不够,安装不及时;3、个别商家不讲诚信,对于消费者指定但明知缺货的商品,谎称供货充足,先收下钱款,安装却遥遥无期。由于“三包”限定针对的是产品质量问题,所以缺货或迟迟不能安装导致消费者退货困难。处理办法如下:1、消费者应避开销售旺季买下家电,如空调每年5月到8月销量最大,消费者可在5月之前买下,以避免安装不及时;2、消费者买下家电时要和商家明确送货及安装时间,将送货、安装时间以书面形式写在收据或发票上,并与商家确定违约职责,如遇不能按时安装的情况,可凭收据或发票追究职责;3、如果商家仍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市工商局投诉,寻求帮助。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的承担1、卖房人在出售房屋时
    2023-08-06
    327人看过
  •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吗
    一、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吗1、一般也是需要负责的。商家的赠与一般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也有例外,即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如果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尚需向购房者者承担保修义务的,由开发商承担保修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承担保修义务,而不能就此向施工单位追偿。
    2023-04-21
    498人看过
  • 出租房子受到质量问题归谁负责维修费
    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归一般归出租方,除非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小区电梯坏了维修费用谁负责有明确责任方的电梯故障解决相对比较容易,由责任方负责维修费用。在维保公司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一旦电梯出现非人为的损坏,那么物业要看合同内是否与维保公司约定过一定额度的维修费用承担责任,如果有则根据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为电梯的产权所有人的业主就要承担维修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
    2023-07-31
    439人看过
  • 租房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退房赔偿问题
    如果在租房前房屋就有问题那么找房东解决,如果房东认为是小问题你又喜欢这间屋子,那一定要拍照存留问题,以免退租房东不退押金。一、租房子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首先可以跟房东协商解决,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或中介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或中介的恶意违约违反约定的,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或中介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押金: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二、房屋租期未满,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房屋租期未满,房主
    2023-02-26
    439人看过
  •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一、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统称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023-02-26
    319人看过
  • 移民搬迁: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移民搬迁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移民搬迁房属属于小产权,小产权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归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委会所有。大中型水利工程中移民搬迁主要参考的法律为了保障移民的权益,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而其中核心的参考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51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大中型的水利水电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为什么会由国务院规定,是因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移民与其他建设工程相比具有以下几点特殊性。一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范围大,一般占用耕地都要几千或几万亩,有一些水电工程淹没达十几万亩,是其他工程所少有的;二是耕地相对集中,不像铁路公路那样涉
    2023-07-05
    484人看过
  • 婚后房屋父母出资购买,疑问找谁负责?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属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归谁?一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的产权归属予以确认。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06
    117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出现问题中介是否要负责任?
    王小姐来电问: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但不了解购房程序,我想知道在中介签约,如果房子产权有问题,或者卖方是骗子,钱给骗走了,中介是不是要负责?如果房子质量方面有问题呢?江西某律师:中介公司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交易信息,促成交易。中介公司有义务对卖方的产权和身份情况进行核查,但这种核查只需要尽合理谨慎义务即可。比如交易前中介公司应当到房管局核实房屋权属人姓名,权利限制情况,并如实向买方披露。对于禁止交易的房屋,中介公司不能提供居间服务。如果卖方所持的产权证、身份证件或授权公证书是伪造的,中介公司就不一定有能力识别。这种情况就是王小姐所说的卖方是骗子。卖方是骗子的情形,只有到房管局递件时才可能被发现。事实上,骗子在递件之前就已经逃之夭夭了,而之前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三方合同时,就已经开始交定金或首期款,所以这部分款项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出现卖方骗走定金或首期款的情形,买方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
    2023-06-10
    453人看过
  • 房子出质量问题应该谁负责卖房前就得说清楚
    近日,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文件,修订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以下简称“新预售方案”)。和原来的预售方案相比,新预售方案得到了全面细化和完善,并将住宅节能、住宅质量责任承担等条件,首次列入预售申请的申领条件。此次南京市出台新的预售方案,无疑加强了对开发商的管理。预售方案门槛提高开发商在卖房之前,必须向房管部门申领预售许可。申领前开发商必须填写房源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购房者买房的重要参考内容。在行政管理上,这些信息被称为“预售方案”。此前南京市实施的“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试卷,开发商只要交代一些大概性的东西。此次,已经出台实施的“新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中学的语文试卷,开发商需要交代的内容被进一步细化扩充,一共需要交代房源大大小小10方面的信息。记者在“新预售方案”的范本中看到,开发商需要填写交代的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分期开发情况、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2023-06-10
    449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质量问题谁负责
    1、融资租赁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其损失由租赁物的出卖人承担。2、在融资租赁期间或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其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一、融资租赁合同维修责任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
    2023-02-20
    397人看过
  • 委托加工产品质量问题谁负责
    一、委托加工产品质量问题谁负责委托加工产品质量问题一般由委托企业承担负责。1.应当由委托企业承担产品质量行政责任。2.应当由受委托方承担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因为《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3.根据委托合同上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来界定行政责任。二、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哪些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在规定产品责任的同时,也允许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抗辩事由以获免责。其中,生产者的免责条件,为其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而销售者的免责条件,是其能够证明产品缺陷并非出于自己的过错,且能
    2023-06-0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谁来负责房屋的质量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8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买房者如何处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如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即指墙体在合理使用寿命内要
    • 装载机出租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首先,您将装载机出租给修路的工地,该工地是否有相关建设资质;如果没有造成死亡的,您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如果该工地有相关建设资质,那么对方安排没有资质的人员开车,是违规操作的,对于该问题,应当属于承租方的责任,跟您没有关系。
    • 购买二手房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该怎么维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
    • 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谁负责鉴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有争议的,可以送由争议双方约定的法定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双方不能就鉴定、检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案件受理单位指定。鉴定、检测费用由经营者预付,并根据鉴定、检测结论,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由双方分担。对于难以鉴定、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自己无责任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责任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