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碰撞前车的;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逆向行驶的;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网友:认定书的出具期限是多久?
律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一、唐山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交警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流程如下:
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这份笔录是需要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这份调查笔录是责任认定重要的依据,所以当事人对于笔录中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当场提出,千万不要还优雅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制作事故认定书
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1、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复核的请求,理由和证据。
3、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受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的决定。
4、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
轻微交通事故,行为人被认定全责的情况有哪些?
410人看过
-
16种情况下是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18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部责任?
147人看过
-
直行车辆在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全责?
3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全部责任
12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车祸全责?
441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当事人负全责的情况有哪些?那些情况下承担全责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
-
工伤情况判定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况有哪些,有哪些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8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况有哪些? 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
-
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7(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即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的重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 (1)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即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