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促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本服务的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今年10月召开的有关会议做准备,我们拟在近期收集各地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人本服务的专题经验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的专题范围
(一)就业服务功能拓展
1.综合性服务场所功能专题。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设置和完善服务功能的情况,以及按照人本服务要求进行服务功能拓展和服务方式优化等方面的情况。
2.街道、社区平台服务专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按照工作目标要求,针对服务对象特点,采取的能够充分体现服务的人性化、高效化的服务措施。
3.为用人单位服务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用人单位需求提供高质量服务、拓展服务领域的做法和实效。
(二)就业服务制度规范
1.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专题。包括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制度、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情况。
2.公共就业服务规范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社区平台)在提供各项服务活动过程中,为保证公共服务性质所确定的规定性或禁止性事项,如招聘广告不得出现歧视性内容的具体规定等;以及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所确定的承诺性事项,如对所有求职人员实行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以及各项服务活动的具体时限规定等。
(三)三类群体专项服务
1.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方面的人本服务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
2.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服务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新成长劳动力以及高校毕业生提供专项就业服务方面的人本服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专题。农村劳动力输出地或输入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专项就业服务方面的人本服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四)其他专项服务
1.职业指导专题。发挥职业指导为就业服务提供有效支持作用,为各类人员提供针对性指导帮助,建立职业指导长效机制和建立跟踪指导服务机制方面的情况。
2.信息服务专题。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及时、可靠、完整、准确的就业信息服务以及开展网上就业服务的情况。
3.创业服务专题。为扶持劳动者创业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方面的情况。
(五)工作体系建设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建设专题。加强市、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体系的机构、队伍建设(包括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和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方面的情况。
2.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社区平台)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养,以及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专业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
3.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技术应用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方面的成功经验。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管理专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的情况。
(六)工作中其他能够体现人本服务的做法和经验。
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此次人本服务专题经验材料征集活动。
(二)每篇经验材料一般只包含一个主题。一个地区可以提供多个专题的经验材料。
(三)经验材料应紧紧围绕专题,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力求有思路、有做法、有效果、有特色。
(四)每篇经验材料文字在3000字以内,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照正文3号仿宋字、A4纸进行排版。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于9月25日前提交书面稿的电子版,以便汇总整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保家谈宇德
联系电话:010-84661034,84661036
传真电话:010-84661030
电子邮箱:cbjjy@163.com,tanyde@soh.com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做好共就业服务
428人看过
-
社会保障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85人看过
-
就业培训服务项目
428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问题的复函
364人看过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若干问题的意见
195人看过
-
信息产业部关于核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的函
142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怎么样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2被征地拆迁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提高被征地拆迁农民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转移就业作为就业培训工作重点,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作为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逐步建立被征地拆迁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原则上由被征地拆迁农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共同承担。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直接将政府承担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负担部分纳入专户管理,
-
服务业培训机构征收怎么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2培训机构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2、经营损失的补偿。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依法提供劳动者免费服务的是哪一类?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0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公共就业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哪些服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
劳动法培训的服务期限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3《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