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应在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向区社保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职工因工死亡报告书》;3.《死亡证明》;4.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材料;5.医药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鉴定为1-10级残疾的,单位应在伤者医疗期满后或收到病残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区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职工因公负伤报告书》;3.《伤残等级评定结论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4.伤病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医药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费用每月清单明细表;6.伤病职工近期病历及医院诊断证明;7.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决定》(仅限于交通事故);8.经公证的《一次性支付残疾退休金申请书》(仅限于因工残1-4级),且本人要求一次支付残疾退休金的外省户籍职工)。
(三)职工在工伤事故中失踪或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个月内,向区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定书》;3.《失踪证明》;4.失踪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居民户口部。
(四)需安装假肢的或需安装、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应填写《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经指定医院加具意见后,报市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审批同意的,由单位先出资维修、更换,并在维修、更换后30天内,凭发票到区社会保局报销。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表》;2.维修、更换发票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
(五)因工失踪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第(一)项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六)因工失踪者职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在30日内向区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追回已发放的待遇。
(七)因故没有及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原因。但延期申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工伤残、患病的,自鉴定结论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因工死亡、失踪的,自单位知道职工因工死亡或失踪之日起计算)。因延期申报而导致的利息等损失,区社保不予补偿。
二、工伤待遇审核程序
(一)待遇审核股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江城社会工伤保险,按时登记工伤事故和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即时受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参加江城区社会工伤保险的;2.未及时进行工伤事故登记的;3.超过工伤待遇申领期限的;4.擅自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
(三)待遇审核股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经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对符合条件的,待遇审核股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定其各项待遇。
(五)单位或申请人在约定的时间到待遇审核股领取《工伤待遇申请表》和长期待遇发放凭证。
(六)单位或申请人如果对区社保局核定的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复核。
三、工伤待遇的发放程序
(一)工伤待遇核定后,区社保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因工负伤者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医疗费、康复器具费以及因工死亡者的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医药费,一次性拨到单位,由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二)因工致残人员的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失踪者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等长期待遇,区社保局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邮政局发放。从待遇核定的第二个月起,领取人在每月15日后凭储蓄存折到指定银行或邮政局的储蓄所领取。
(三)残疾退休金、护理费、供养直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一般每年7月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一次。工伤长期待遇需要调整时,区社保局将发文通知有关单位。并对领取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打印《工伤长期待遇调整通知单》,通过单位发给享受待遇人员。
(四)领取残疾退休金或生活补助费人员。应向区社保局提供由单位或户籍管理部门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出具的生存证明,才能继续领取待遇。逾期提供生存证明的,区社保局从下一个月起暂停支付有关待遇,待补报资料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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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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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申请材料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30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申请材料有《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工伤医疗费用凭证: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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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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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时间是多久,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4伤者职工要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通常在伤者职工距离退休年龄5年时,每增加一岁领取到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减少百分之几,具体多少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调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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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待遇申领条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4社保工伤待遇申领手续: 1.工伤报备及就诊规定 (1)职工因工受伤符合工伤、视同工伤任定范围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申报表》报社保部门备案;如无法及时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可在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备至参保地社保部门备案登记,之后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伤事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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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谁知道怎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我知道的怎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一、填写《诸暨市工伤职工费用结算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费用原始发票(通过公、检法赔付的可用复印件,须加盖公、检法公章) 五、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六、病历原件、复印件,住院患者须带出院记录 七、《伤残鉴定表》原件、复印件(有伤残等级的) 八、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手册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