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0:24:10 195 人看过

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一、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程序

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至于通知的形式,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要求。

(三)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既没有约定的期限也没有法定的期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告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的经过将导致解除权消灭。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应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民法典中合同不适当履行是否可以解除合

合同不适当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如何解除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一般解除合同都是采取的书面形式,但也有很少是口头解除,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口头解除与书面解除有很大的不同,口头解除的情况下证据保留比较困难,证明已经向对方发出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比较难,于是若当事人需要解除合同的话,建议最好还是通过书面形式解除,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合同相关文章
  • 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可以否解除合同
    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即使其行使了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解除行为也无效,另一方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4-26
    380人看过
  • 《委托合同》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有何条件限制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933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24-05-10
    135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规定是,委托合同中责任的在任意解除权与委托合同的成立同时生成,即只要委托合同成立,该权利就已产生,委托合同的解除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口头解除或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于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必要时可以通过邮寄并申请邮寄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来通知对方解除委托关系。二、委托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有两种:委托人撤销委托和受托人辞去委托。但无论是撤销委托还是辞去委托,均为当事人一方的权利。该权利从性质上讲属形成权,即以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发生法律效力。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即不可撤销。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期限为合同成立后致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之前。在委
    2023-05-03
    175人看过
  • 购房人的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
    2024-01-31
    424人看过
  •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期限限制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综上,在我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合同的解除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当事人任意的解除合同肯定是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而且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中赋予当事人约定解除权以及法定解除权,只不过是行使权利有时间限制的。一、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
    2023-03-25
    207人看过
  • 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以及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探究其立法目的,主要是因为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因此,若定作人不需要承揽人完成工作,但碍于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仍需要和承揽人继续履约,这不仅对定作人毫无意义,而且对整个社会也是不经济的。二、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是什么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权规定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情
    2023-06-24
    283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有无行使期限,解除合同后有哪些维权措施
    一、合同解除权有无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综上,在我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二、解除合同后有哪些维权措施1、为避免合同的履行风险,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出现哪些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反之,乙方出现哪些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合同中有这样的明确约定,一方面可以对双方当事人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使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更为明确。这一做法对那些标的数额比较大、履行期限比较长的合同尤为重要。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确实
    2023-02-24
    418人看过
  • 继承人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
    继承人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因为继承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其次,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三种。关于合同解除包括三种方式,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由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约定解除,即在合同中对在
    2023-04-02
    8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属于形成权的行使吗
    形成权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改变民事法律关系。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有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之分类。合同解除属当事人可以行使的形成权。合同解除对双方可以说是权益的消灭,所以其行使收到法律与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合同的解除流程:一、协议解除的程序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但当事人也可另行约定合同失效的时间。此外,在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就是合同解除的日期。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失效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
    2023-04-10
    149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行使和消灭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一、具体什么程序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走的程序为若是约定解除的事由出现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是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的,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二、解除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依法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权人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2023-02-18
    292人看过
  • 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除上述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外,有学者认为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里面,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般都有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六条合
    2023-02-21
    92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如何行使权利来对抗对方?
    合同履行中有以下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行使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方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3、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是否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中当事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由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双务合同履行机能上的牵连性在公平原则运用下所产生的制度,因此其仅仅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各种单务合同(如无偿保管、无偿委托)以及非真正的或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如委
    2023-07-11
    288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权利人——出租人
    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
    2023-07-12
    479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行使解除权?
    根据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没有特定的条件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除当事人具有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解除方需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解除方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的利益。根据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没有特定的条件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除当事人具有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解除方需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解除方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的利益。 委 托 合 同 解 除 条 件 限 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包括:代理人严重违反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但是,委托合同解除条件中还有一些限制,例如:代理人转委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法律规定解除等。在实际操
    2023-09-07
    65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以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合作开展经济活动的协议。 合资经营合同可以规定各方的权益、责任、利益分配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更多>

    #合资经营合同
    相关咨询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时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是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编辑本段解除合同的权利
    •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
    • 解除合同的应该怎样行使合法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7
      合同订立后,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即使变更、解除合同也只有在不可抗力、一方违约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依《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托运人行使变更、中止、解除合同之期间从托运人交付货物于承运人起,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即使承运人已向收货人发出收货通知,亦可行使之。中止运输即中止合同,为运输开始前及运输行为实行中运输行为之中止,无论为
    • 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 保险合同解除的两种情况,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 (1)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对投保人而言:①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②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