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仲裁时间点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45:57 311 人看过

民事仲裁时间点规定是三年的时间。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一、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仲裁"期间"的规定
    审限,是指从立案的当日起至仲裁调解书、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止的期间。下列期间不计入审限:(一)公告期间;(二)鉴定期间;(三)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及仲裁委员会处理管辖争议的期间;(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参阅文件:《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试行)》(京仲委字[19]4号,19年5月10日)。
    2023-06-10
    3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仲裁规定中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法仲裁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的原因是一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行使。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了下面的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条第(四)、(五)项,目的是保持与仲裁法的规定一致。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没有关于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规定的,只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撤销国内仲裁的规定在《仲裁法》里。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2023-06-27
    2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需要满足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并非绝对。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这类情形包括: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是几年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
    2023-07-04
    10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
    2023-06-04
    219人看过
  • 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一、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三、仲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自愿性一项纠纷产生后,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给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
    2023-03-25
    196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限制收到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后,认为仲裁庭可以重新仲裁的,应当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暂停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对于人民法
    2023-07-03
    500人看过
  • 民事仲裁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
    2023-03-15
    244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什么时间裁决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申请劳动仲裁什么时间裁决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劳动仲裁什么时间裁决《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明确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员工在劳动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要合法给予支付工资。可见,支付工资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和用人单
    2023-06-16
    177人看过
  • 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相比,仲裁时效有什么特点
    从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仲裁时效具有以下特点:一、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仲裁时效可以延长、中止或中断。其中包括(一)当事人由于客观障碍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可以延长,(二)在仲裁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此后,从中止仲裁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起算;(三)仲裁时效因提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申请仲裁超过时效期的,若当事人仍自愿履行责任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2023-06-09
    4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民事仲裁流程是什么
    民事仲裁程序如下:(一)申请和受理。(二)仲裁庭的组成。(三)开庭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首先签订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就是说双方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向某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立案,仲裁委员会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安排调解、开庭,作出调解书或裁决书,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民事诉讼案件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
    2023-02-22
    333人看过
  • 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
    以进行仲裁机构的地位和性质不同为标准,可以把仲裁分为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民间仲裁是指由非官方的民间组织性质的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其是民间性质的。这些仲裁机构多为商会等民间组织筹建,不具有官方身份,不是代表国家实施解决争议的行为。民间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其必要条件是争议事项涉及的权益的可处分性。即对于争议涉及的实体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行政仲裁是指由行政机关或附设于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依行政权力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行政仲裁与民间仲裁相比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1?仲裁机构为行政机关或附设于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2?仲裁不体现当事人的自愿性。
    2023-06-06
    4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二、《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三、其他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
    2023-06-29
    82人看过
  •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仲裁裁决规定如下: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
    2023-06-03
    56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的生效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2023-06-14
    2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 更多>

    #民事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什么规定是时间的扰民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7
      法律分析 扰民通常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居民所处的地方出现以上范畴之内的行为属于扰民。
    • 申请了劳动仲裁去了,民事仲裁裁决时间规定多久下达裁决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 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相同点:1、都是商事仲裁。都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渠道。2、都有强制执力。不同点:1、申请法院执行时提交的手续不同。国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2、在国内执行程序不同。对国内商事仲裁,我国法院可以执行,不予执行,撤销,建议重
    • 劳动仲裁上班时间规定一般几点上班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2
      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8:30到下午5: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 劳动合同申请民事仲裁时间是怎么样的有什么样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
      对于劳动合同申请民事仲裁时间是根据《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也就是说,王某离职60天内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