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8:32:07 264 人看过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了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一、干股拟上市的股份认定

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

此种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对外公示已经完成,而且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为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引进人才而自愿为之出资,其本人也同意或者认可。因此,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即使其他股东没有为其实际出资,也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而该未出资部分如没有其他约定,应按违约处理。

二、股东未按合同约定出资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

5、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

三、股权转让后,小股东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股东的权益: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在公司法中赋予任何股东在他以为认为公司的经营不正当的侵害了部分股东不正当,侵害了部分股东的权益时,均有权请求法院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一旦认定多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的行为构成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不公正侵害时,赋予法院有权下令禁止公司为某种行为,对公司将来的经营活动施加管制。这样,可一定程度上为小股东救济其权益提供保障2、异议反对股东的股份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对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事项,在股东会的多数决议成立的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买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股份,在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强制公司收购该股东的股份。对有瑕疵股东会决议的诉讼制度。在股东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时,该决议即为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对此,法律有必要作出规定,赋予受到大股东侵害的受害小股东一定的司法救济途径,对公司股东会做出的有瑕疵的决议有权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判决撤消撤销该决议,或判定该决议无效和权利受损的赔偿诉讼请求权之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瑕疵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
    这里所谓瑕疵股权,是指存在着出资瑕疵的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即股东将瑕疵股权已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根据前述对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资格认定的处理原则,既然对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同理,股东转让瑕疵股权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其他的无效因素,也应当认定为有效。沿循这一思路,进而可以得出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可以依法行使股权的结论。但对于瑕疵行为人如何弥补瑕疵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上,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还应当区别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来作出处理:其一,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当事人且对受让的股权支付了对价,则应当由作为出让人的瑕疵行为人来弥补瑕疵和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如果受让人明知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或没有对此支付对价,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弥补出资瑕疵的责任,违约责任由瑕疵股权出让人承担;在受让人承担了弥补瑕疵的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根据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得转让的法理,出让人应当独自承
    2023-06-23
    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资方有瑕疵
    有限公司成立后非货币出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该由出资不足的股东补缴出资,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的应该进行估价。一、股东的出资有哪些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有以下相关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有何规定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
    2023-03-21
    148人看过
  • 股东形成瑕疵能否认定公司股东资格?
    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抽逃注册资本罪废除了?(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
    2023-06-25
    209人看过
  • 瑕疵出资对股东资格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瑕疵出资对股东资格的影响是怎样的瑕疵出资是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的过程中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性股东权利,而不包括表决权、知情权等共益性股东权利。另外,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仍可根据相关规定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2024-01-24
    367人看过
  • 股东资格瑕疵是如何的
    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一)股东出资不是股东资格获得的前提条件持否定股东地位说的学说认为,股东身份或资格是出资的法律后果,没有出资自然无所谓股东资格可言。笔者认为,这种公司股东资格必须来源于出资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这一观点并不适用于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的情形。因为,股东资格在继受取得(如继承、赠与及受让)的情形下,根本不存在继受取得者向公司出资的情形。其次,即使从公司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进行分析。对于缴纳出资与公司股东资格取得之关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是不在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之间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就正如出资未必就取得股东资格一样,股东资格的取得也未必就必须以出资作为前提条件。(二)分期缴纳出资的立法使瑕疵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可能坚持以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实际上是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的产物。在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立法者要求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资本的确定真实,从而尽可能地维护交易安全。但
    2023-06-15
    451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解决及立法完善本文作者:贾树学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问题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也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转让双方的责任承担原则应视受让方对瑕疵是否明知而确定。我国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及转让后双方对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原则。关键词: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责任公司设立或运行过程中,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不恰当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瑕疵出资,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因为瑕疵出资的直接后果是影响公司的资本充足,而资本充足不仅是公司赖以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保障。新《公司法》针对股东的瑕疵出资问题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不够全面,有些规定司法实用性不强。本文拟就股东瑕疵出资所涉及的几个热点问题,如股东瑕疵出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瑕疵股权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出资瑕疵可以进行认定股东吗
    具有出资瑕疵也可以被认定为股东,前提是其及时将该出资瑕疵进行了补正。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出资瑕疵可以进行认定股东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022-07-03
    176人看过
  • 出资瑕疵情况说明?
    法律综合知识
    一、出资瑕疵情况说明?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的资金信用证明,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机器设备、房屋等作价出资,导致在公司成立后,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以实物出资,而公司成立后,根本未将实物交付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等。二、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
    2023-08-02
    346人看过
  • 股权出资瑕疵的情形
    (一)拒绝出资即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签名或填写认购书后拒绝按照规定出资。此种拒绝的意思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但也可以是默示的,拒绝出资可发生于公司成立之前,如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后在办理出资审验之时拒绝出资,也可发生于公司成立之后。(二)出资不能指因客观上的原因或法律上的原因致使出资者不能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不能出资可以分为事实性上的不能出资与法律上的不能出资。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事实而构成的出资不能。如出资的建筑物在办理移转手续前毁损或灭失等,大多表现为不可抗力的情形。(三)虚假出资即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没有出资的情形,如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为取得优惠而虚构外方出资,为满足股东人数而虚拟出资。(四)抽逃出资即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已出资,但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认缴的出资暗中抽回的情形,最典型的表现是公司股东在秘密状态下,从公司中转移出相当于其本人出资额的财产,同时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一、什么是出资瑕疵出资瑕疵是
    2023-06-25
    137人看过
  • 股东出现瑕疵出资、抽逃出资、人格混同等情况,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股东出资瑕疵股东出资不实,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等,针对这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股东对债权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也规定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之第十三条规定为: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未如之前的司法解释规定为连带清偿责任。)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差别甚大!补充责任,意味着股东位于第二顺序之债务人,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股东才承担公司债务。2.股东抽逃资本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3.公司清
    2023-05-02
    335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与瑕疵出资股东的差异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如下: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
    2023-07-08
    250人看过
  • 形式要件存在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
    形式要件存在瑕疵情形中的股东资格认定:一、公司章程具有公司宪章的地位和作用,在公司内部具有最高行为准则的效力。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在公司内部具有一定的公示性,因此股东名字记载于章程者,具有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效力,可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之一。二、我国《公司法》第32条明确规定,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公司股东是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因此,一般应当按照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来认定股东资格,包括对出资人和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应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东应记载于股东名册。如果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能够证明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如已当选为公司董事参与公司决策或已经分取公司红利等,就可以认定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三、根据《公
    2023-06-05
    445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现实表现
    股东出资瑕疵主要表现为股东根本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未适当出资和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法的表现。公司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纠纷、尤其是股东瑕疵出资引发的出资纠纷占据相当比例。下面为您介绍股东出资瑕疵的表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运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物质保障。根据我国出资人的经济现况,将原有的全额缴纳制修改为认缴制,即认购出资(或股本)分期缴纳,不再需要一次性实缴。第26条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律降为3万元;第81条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规定为500万元;并允许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足,投资公司进一步放宽至5年。可见,公司法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加认缴制的结构,充分彰显了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投资创业的价值取向。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实践中主要表现为:(1)以无
    2023-02-26
    431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的四种表现
    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表现是完全不履行。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1)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购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照规定出资;(2)不能出资,是指股东在设立协议或认股协议成立且生效后拒绝按照规定出资;(3)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如以无实际货币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帐单或者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虚假出资。(4)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或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也属于欺诈。
    2023-06-0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的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7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我国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出资瑕疵的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31
      在出资瑕疵的情况下,股东资格的认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则不会影响其股东资格。如果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
    • 股东有瑕疵出资能不能认其股东资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什么情况下股东会承担出资瑕疵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5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 1、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2、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风险提示: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