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43:32 259 人看过

一、保险利益

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与人身保险合同不同的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只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

必须是合法利益、经济利益、确定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可以直接作用货币来计算,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生命的保险利益。确定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

二、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

3、财产保险合同保障的并非财产本身,而是财产中所包含的保险利益。

具体包括:

(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2)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3)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适用的财产,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

(4)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4、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一般情况下,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存在。

5、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保险利益转移往往发生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前。

6、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

人身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具体具体包括:

(1)为自己投保;

(2)为他人投保:亲密的血缘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济上的利益关系。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

人身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即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条件,而不是给付的前提条件。

8、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况,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和非专属投保人。

9、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或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各种固定场所如饭店、旅馆影剧院等可投保公众责任险;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可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医生、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可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雇主可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10、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

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信用行为。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而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债权人有要求,可以投保保证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利益相关文章
  • 道路运输保险利益原则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一)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所普遍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项原则的法律后果是保险合同不成立,即使订立,保险人也可主张解除合同。1.主动声明。2.如实声明。3.不违反保证。(二)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不是仅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经济利益,而是泛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2.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是:(1)保险利益具有合法性。(2)保险利益具有可确定性。(3)保险利益具有价值性。保险利益原则也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法和保险实践一般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保险具有保险利益。但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间中,则要求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须具有保险利
    2023-04-24
    342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全面解析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一)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1、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灾保险后,将该房屋出售给乙,如果没有办理批单转让批改手续,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已没有保险利益而不需履行赔偿责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国际
    2023-06-09
    291人看过
  • 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再熟悉
    当前理论界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争论保险利益的翻译及定义保险利益的英文原文为InsrableInterest,我国将其译为保险利益,但很多学者认为如此翻译不妥。部分学者主张译为可保利益或可投保利益,也有学者主张应译为可投保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我国香港学者将其译为可保权益。从原版英文词典的解释来看,InsrableInterest是指Interestcapableofbeinginsred,因此从其本意来看,香港学者将Interest译为权益,比利益更为准确,含义更广。香港学者薛华业对可保权益定义如下:权益指的是在某事务上所拥有的经济利益,包括现有的或预期可以得到的经济权利和利益。假如该事物完好无损,经济利益拥有人就可以从中得益;反之,他就受到损害。而可以交付保险人保险的权益就叫可保权益。所谓保险,正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上的权益。每份保险合同都要有一项可
    2023-04-23
    342人看过
  • 有保险利益才能投保的原则
    保险合同以不能事先确定事件的发生作为给予保险金的前提,这就使不法之徒有了可以利用这种特点来牟的可能,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作了投保人必须有保险利益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保险标的对投保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具备下列条件:这种利害关系有经济上的价值;利害关系的经济价值可以用金钱估算或约定;这种利害关系为法律所承认。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无权作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介绍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
    2023-08-12
    330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的基本概念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它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只有满足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构成条件,才能成为合法的投保人。这些条件包括:保险利益必须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并且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满足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必须确保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基于法律对保险标的享有的权益。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投保人。保险利益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要满足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构成条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险利益必须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其次,它必须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最后,它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 什 么 是 保 险 利 益 原 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2023-09-02
    192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涵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构成需满足的条件有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2、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最
    2023-07-23
    493人看过
  • 保险利益都有哪些重要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英国早在1745年的《海商法》中就规定:“没有可保利益的,或除保险单以外没有其他合法利益的证明的,或通过赌博方式订立的海上保险合同无效。”1774年的《人寿保险法》也确立了保险利益原则,该法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1906年的《海上保险法》将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而无效。我国《保险法》第12条也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性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又一项重要原则。正如一位英国
    2023-06-15
    163人看过
  • 保险原则:形成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一定的利益,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客观的、实际存在的或者确定的利益。这种兴趣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利益;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人身或生命;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是不幸事故后损失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可以计算(估计)的利益。由于保险赔偿是经济赔偿或者给付,只有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能够反映其价值或者以货币计价,保险人才能赔偿或者给付被保险人的损失,否则,保险功能就无法实现。因此,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可以用货币来衡量,不能量化的利益不能成为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可以准确计算的。对于纪念品、日记、账簿等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的财产,虽然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但不能作为保险利益而接受保险。寿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生命是无价的,只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利益关系,所以认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
    2023-05-02
    113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意义
    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其所投保的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标的的损坏或灭失对被保险人有着利害关系。如果财产安全,投保人就能得益;如果财产受损,其利益亦遭受损害。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人身保险合同除外。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一书中就保险利益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其意如下:雪对一般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利益可言的,但对某处高地旅馆的老板,却有保险利益。如果在12月20日左右下大雪,他的旅馆就会招来很多滑雪的游客,从而收到大批租金;如果到期没下雪,那么这家旅馆就门可罗雀,生意清淡。因此,雪对这家旅馆的老板就具有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保险利益原则
    2023-04-23
    169人看过
  • 可得利益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可得利益赔偿原则是什么可得利益赔偿原则是:实事求是;依法限制;适当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可得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二、违约责任是否要赔偿可获得的利益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
    2023-05-06
    411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合同生效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正如一位英国学者所说:保险利益是产生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并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一种法定权利。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将与自己无关的项目投保,企图在事故发生后获得赔偿,是违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对此法律不予保护。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的影响(一)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保险利益是构成保险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保险合同有效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条件:可保利益必须是合
    2023-04-23
    280人看过
  • 保险利益原则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构成要件保险利益是构成保险法律关系的一个要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保险合同有效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要件: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在英国一般称为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所承认的。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对不法利益,如以违反善良风俗所生的利益而为的保险,不问投保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任何人对贪污、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产,均无可保利益,因为这些利益是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虽然签定了合同,但合同一律无效;2、可保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这样才能使计算作到基本合理。如果损失不是经济上的利益,便无法计算。如所有权、债权、担保物权等,还有精神创伤、政治打击等,难以用货币衡量,因而不构成保险利益;3、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确
    2023-06-08
    388人看过
  • 经济利益原则的好处是什么
    1进一步确认投保是投保人具有商业远见,从而进行的一项特殊投资行为。2、确认了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投保后保险标的受到损失或者灭失,不会影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3、促使投保人合理分配和使用自己的资金,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获得资金上的保障。4、经济利益原则于最大诚信原则相配合,可以防止赌博行为于信用危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3-06-13
    263人看过
  • 利益的原则有
    第三者
    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
    2023-08-12
    4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则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 更多>

    #保险利益
    相关咨询
    • 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1、保险利益原则在一般财产保险中的规定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最严格的。在一般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而且所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额度。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的全过程都存在。一般财产保险的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2、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规定
    • 我国关于保险利益采取什么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由两层具体含义: 1、只有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的
    •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内容、意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作为一项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或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二、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防止从保险中获利)2、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债权人对债务人指的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保证保险承保的也是信用风险,它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大致规定如上。
    • 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构成保险利益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比如,以盗窃而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确定的保险利益包括投保人对保险